法律主观:普通税票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一、如果跨月了无法作废,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三、增值税发票税率开具错误处理办法: (一)纳税人应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二)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留抵后期应纳税额。 (四)税控设备因申报比对不符被锁定,纳税人应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异常转办单,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解锁税控设备并清卡。
法律客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增值税普通开错了怎么办普通税票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如果跨月了无法作废,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法律依据】5、《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增值税发票金额开错了法律主观:普通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可以重新开具。如果是第二个月才发现开错,需开具红字发票,再进行蓝字发票的开具,寄给购买方才行。如果是当月发现开错的话,将发票收回,并进行作废即可。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