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要求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在全国实施三证合一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但是证明证件合并了,所有的信息并没有共享,还需要企业去税务局把信息补充完整才能纳税申报和发票申购。
扩展资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新办企业税务登记需要具体分析,一、新开公司纳税流程:设立新公司的时候,一般是不需要进行纳税的,而要在进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到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
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也可以称之为纳税登记,它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要求: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全套资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
原来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该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积金的用途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新办的公司相关税务登记怎么操作新办的公司相关税务登记怎么操作最近有学员咨询新办纳税人该怎么做税务登记.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操作流程,现以上海电子税务局操作为例给大家讲解清楚.先提醒大家,进行税务登记前要先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免登录功能",点击新办企业快速通道,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登录.提醒:这里填写的经办人将作为企业的办税员进行信息采集并验证,税务机关也会将业务办理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给上面填写的经办人电话.二、涉税事项申请、信息填报新办企业涉税事项主要涉及:税务机关会根据新办企业提供的主营业务信息来确定企业要交的税种,并分配主管税务所.三、确认工商信息1、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2、确认负责人信息:3、确认总分机构信息:4、确认注册资本和投资方信息:四、完善税务信息提醒:前面填写的"企业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总机构为上海市企业的纳税人无需填写此模块,其他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规定看是否需要填写.必选项,默认勾选且不可取消:纳税人资格选择、扣缴税款登记;可选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CA证书开户.(1)纳税人资格类型选择(2)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其中,"会计报表报送期限"是根据前面所选择的纳税人资格类型自动带出的.(3)银行存款账户报告以及三方协议(4)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这里要选择新办企业所需的发票种类和数量.如图所示,申请定额发票,后面无需填写数量信息,填写下方"定额发票累计购票金额"栏目即可.(5)CA证书开户CA证书开户要携带"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前往税务大厅办理(上海市要求).(6)扣缴税款登记五、预览并提交申请如果信息有误的,可以在税务机关受理前撤销申请.最后下载查看《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确认填报的内容.新办的公司什么时候办理税务登记1、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合法税务登记证和副本(纳税人领取零食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对于新办的公司相关税务登记怎么操作这一问题上述文章已经为大家作了梳理解读.现在大家对于税务登记办理的时间规定、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流程步骤可能已经有了一个了解.更多涉税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助力财税小伙伴更好应对实务、轻松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