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交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现行会计制度中有关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核算内容废止。
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置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公司购买轿车自用(非用于营运)属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进项不得抵扣。
车辆购置税是购买方一次性支付的税金,属于车俩购置成本的一部分。
保险费,无论是综合险还是强制险都不是车辆的购置成本,而是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正常支出。
车船税和印花税一般进管理费用。
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
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购置税
汽车4S店赠送的汽车精品视同销售如何纳税筹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汽车4S店赠送的汽车精品也需要视同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
针对这种情况,汽车4S店可以采取以下策略进行纳税筹划:
将赠品的成本纳入到汽车销售成本中,以减少增值税的缴纳额度。
可以将赠品的成本计入到营业外支出中,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度。
可以将赠品的成本计入到广告宣传费用中,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避税。同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以达到减少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如果宇丰汽车厂直接以小汽车作为投资,则宇丰汽车厂该项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23×30×5%=34.5(万元)。
宇丰汽车厂实际投资额为600万元,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投资600万元,然后由宇南出租汽车公司向宇丰汽车厂购买小汽车30辆,价格为20万元。和前面方案相比,宇丰汽车厂投资汽车数一样,投资额也一样,而且每辆16万元的价格完全在正常区间内,尽管宇丰汽车厂和宇南出租汽车公司为关联企业,也不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价格偏低而调整计税价格。此时,宇丰汽车厂的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0×30×5%=30(万元)。
可以达到节税4.5万元的税收筹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