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跨区域涉税反馈表的填写内容:1.纳税人可以通过此报表申报印花税的税目;2.纳税人填写减免税填表说明;3.纳税人申报数据,如果填写减免税额 ,那么就需要填写附表(减免税申报表)填写减免税申报规则。如果没填写该品目没有做过减免税认定,那么就不得填写减免税额。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或者凭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一)已缴纳印化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报验流程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报验流程,具体如下: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以下统称“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由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报验.纳税人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3、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4、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信息的处理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的,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综上所述,企业需要到外县经营业务。
根据企业相关信息得知。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企业需要到外县经营业务。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企业在税局申请开具的,相当于以前的外经证,拿到这个表去税局预缴税款之前要报。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二)《外管证》。
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2022年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怎么填写第一步先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电话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密码,点击登录。
2
/6
进入外管证列表界面,任意选择一张跨区域涉税事项编号,点击进入首页,点击左侧菜单“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套餐”,按照流程说明点击下一步,进入“跨区域涉税报告中”,选择“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点击办理。
3
/6
选择要办理报验的跨区域涉税事项编号,点击下一步,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选好主管税务机关,点击下一步,提交等待当地税务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在外管证列表界面查到该张跨区域涉税报告表。
4
/6
重新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已审批通过的跨区域涉税报告表,下拉至最后,点击进入,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点击子菜单“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表”。
5
/6
点击“确定”-“下一步”,进入填表界面,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销售额等信息,选择左上角“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选择税率是2%或3%,点击保存,接着点击左侧菜单进入“附加税费情况表”,数据自动生成,点击保存,全部完成后,点击申报,选择支付方式,付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