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计算:1、合伙企业的个税计算是以税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42000,(每月3500),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累进个税税率表计算应缴的税额;2、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合伙企业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再用应纳税所得对应的税率表中的级次计算应缴纳多少个税;3、速算扣除数。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特征有:1、从事较为固定的营利性活动,组织形式的持续存在性;2、不具有法人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具有人合的团体性。
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的个税计算是以税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合伙企业如何纳税法律主观:合伙企业的纳税方式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来缴纳。如果协议无约定的,按照合伙人协商的分配比例来缴纳;如果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比例来纳税;如果出资比例不能确定的,则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纳税。
法律客观:合伙企业如何纳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自然人和企业分别承担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
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交?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征税方式有两种:一是查账征收;二是核定征收。
合伙企业取得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投资人根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认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经营所得税率表》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合伙企业扣除项目的规定基本和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标准相同,合伙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薪金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成本费用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为60000元/年,投资者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
核定征收一般用于难于查账的合伙企业,比如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而未设置账簿的;虽设置账簿,但是账簿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又或者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而未在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仍然不进行申报的。 核定征收的方式主要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定额征收即为直接核定所得税额,比如每月固定缴纳个人所得税XX数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是先通过核定的所得率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拿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经营所得税率表》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