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额入—800元;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额入*(1—20%);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如下: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
综上所述,个人取得佣金,需要按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佣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法律主观:一、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方法是怎样的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例:已婚人士小王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根据新政策,小王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二、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怎样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佣金怎么交税法律分析:保险代理人的佣金因为是佣金所得,所以不能像工资所得那样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缴纳营业税(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综合税率在5.56%)。
其中营业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佣金收入扣除40%的展业成本后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设佣金收入为A,1、如果A1333.37元,则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为0,不用缴税。
如果A小于5000元大于1333.37元,则营业税为0,个人所得税为(A×60%-800)×20%3、如果A大于5000元,则营业税为A×5.56%,个人所得税又分成两种情况(主要是看应交税的的报酬乘以(1-20%)是大于800元还是小于800元,,分界点佣金为7347.54元。
A7347.54元,个人所得税为(A×60%-A×5.56%-800)×20%b、A7347.54元,个人所得税为(A×60%-A×5.56%)×(1-20%)×20%下面分别按,1000元、3000元、6000元、8000元计算一下应该交税的金额1、1000元,不用缴纳任何税收;2、3000元,营业税不用缴纳,个税为(3000×60-800)×20%00元;3、6000元,营业税为6000×5.56%33.6元,个税为(6000×60%-333.6-800)×20%93.28元;4、8000元,营业税为8000×5.56%44.8元,个税为(8000×60%-444.8)×(1-20%)×20%96.83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