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筹划的动因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0:05:51

法律主观:依法 纳税 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达到纳税标准的,是需要及时申报税收的。企业的税负是很重的,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企业需要做好税收筹划。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利用 税收优惠 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 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 环境保护 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 公司 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 地税 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 贷款 。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宜采用。 五、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及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或者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的确认时间。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三是赊销或者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四是预付货款销售或者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五是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确认在于“是否交货”这个时点上,交货取得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未实现。因此,销售收入的筹划关键是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 六、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为什么要进行纳税筹划

税务筹划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人们减少税负的动机是客观存在。

但是,其行为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如果用违法的手段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显然是我们所竭力反对的,也是税法所不容的。

而节税筹划的理论与实践则用合法的手段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显然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

税务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税收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税收总量.税务筹划的作用是调整投资方向,做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稳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企业虽然减按较低税率纳税,但随着企业收入和利润等税基的扩大,实际上对国家今后税收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有所增加。

税务筹划有助于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同一减少税负的动机,有的采取合法手段,有的采取非法或违法手段,根本问题是纳税人的法律意识问题。

节税筹划是以遵守税法和拥护税法为前提的,是建立在对税法深刻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的,因而有助于人们强化法律意识。

税务筹划有助于促进税法建设.税务筹划是根据税法的规定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节税筹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将会有助于促进税法的不断完善。

税务筹划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与投资方向.税务筹划是利用税基与税率的差别,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而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来引导纳税人的投资行为,达到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与生产力布局的目的。

尽管纳税人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身的税负,但在客观上却在国家税收杠杆作用下,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要素,而节税筹划的理论,正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佳。

进行税收筹划的原因:纳税筹划并不是自古便有,它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其产生具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纳税筹划产生的主观原因:任何纳税筹划行为,其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即经济主体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我国对一部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营者所做的调查表明,绝大多数企业有到经济特区、开发区及税收优惠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愿望和要求,其主要原因是税收负担轻、纳税额较少。

我们知道,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不包括税收)再减去税收,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企业或个人的费用成本及税收支出,可以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

很明显,税收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项目,应该越少越好,无论它是怎样的公正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

国内纳税筹划的客观原因:任何事物的出现总是有其内在原因和外在刺激因素。

纳税筹划的内在动机可以从纳税人尽可能减轻纳税负担的强烈欲望中得到根本性答案。

而其客观因素,就国内纳税筹划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任何一种税都要对其特定的纳税人给予法律的界定。

这种界定理论上包括的对象和实际上包括的对象差别很大,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纳税人定义的可变通性,正是这种可变通性诱发纳税人的纳税筹划行为。

特定的纳税人要缴纳特定的税?如果某纳税人能够说明自己不属于该税的纳税人,并且理由合理充分,那么他自然就不用缴纳该种税。

这里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该纳税人确实转变了经营内容,过去是某税的纳税人,现在成为了另一种税的纳税人;二是内容与形式脱离,纳税人通过某种非法手段使其形式上不属于某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三是该纳税人通过合法手段转变了内容和形式,使纳税人无须缴纳该种税。

(2)课税对象金额的可调整性。

税额计算的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课税对象金额;二是适用税率。

纳税人在既定税率前提下,由课税对象金额派生的汁税依据愈小,税额就愈少,纳税人税负就愈轻。

为此纳税人想方没法尽量调整课税对象金额使税基变小。

如企业按销售收入交纳营业税时,纳税人尽可能地使其销售收入变小。

由于销售收入有可扣除调整的余地,从而使某些纳税人在销售收入内尽量多增加可扣除项目。

(3)税率上的差别性。

税制中不同税种有不同税率,同一税种中不同税目也可能有不同税率,这种广泛存在的差别性,为企业和个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

(4)全额累进临界点的突变性。

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相比,累进税率变化幅度比较大,特别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左右,其变化之大,令纳税人心动。

这种突变性诱使纳税人采用各种手段使课税金额停在临界点低税率一方。

纳税筹划的方法包括哪些纳税筹划是指在遵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小合理纳税而进行设计和运筹。

纳税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尽可能的减少应缴税款的一种合法经济行为。

选择正确的的企业身份:通过不同的身份选择,纳税人所产生的税务费用也不尽相同,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人身份是税收筹划重要的内容。

公司注册地的选择。

通过运用税收政策,合理利用当地招商引资的减免优惠政策,各个地方的税务扶持的产业以及扶持的力度不尽相同,选择一个适合公司产业规模,给公司带来长远利益的地方显得尤为重要。

通关过业务流程再造。

通过业务流程的拆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使得公司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或者符合减免条件来减小企业的税负。

企业如何防备纳税筹划风险1.首先,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和税务筹划者,必须要树立激烈的风险防备认识。

大家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要积极地去提高企业活动的警惕性和税务相关事宜。

面对突发风险,能够及时应对,做到冷静客观地做出判断,提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要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变化,为了更好地对信息进行整理归类,我们可以建立税收信息资源库。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税务信息资源库,对财税政策进行分类管理和分析,并实时跟踪,尽可能地做到灵活应用。

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这一点也是非常关键的。

客观地说,税务筹划者的专业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计划的质量。

全面衡量筹划方案:此处,我想跟大家强调的一点是,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时,必须要在全面、综合考虑各大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从长远发展为出发点,制定出优质的解决方案。

加强记账报税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事先进行良好的沟通,有助于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税收筹划的原因是什么

税务筹划是什么?怎样进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是什么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怎么进行税务筹划 1.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税务筹划,这是进行税务筹划很重要的一点,如果不根据自身公司的经营情况,而是单纯地生搬硬套别人的方案,是没有是没用的,甚至有可能增加额外的成本 2.在考虑降低成本时,也要考虑税务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是否会出现产生附加费用增加的情况,成本效益不能忽视,才能实现税务筹划的更大利益化 3.高纳税额企业可以进行税务筹划,因为税务筹划是具有一定的纳税额度,如果企业的纳税额不高,税务筹划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反而是耗时、耗力,有可能还多了一些不必要附加费用 三、不属于税务筹划的范围 1、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这些政策本来就有,只是可能信息不对等或者为准确掌握税收政策而已,所以不是税收筹划 2、两套账 两套账/多套账这种在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节税”办法,如果你还认为是税收筹划的法,那么应该去看税收征管法及各类法律法规。笔者曾经面试某财务人员,问其对税收筹划的看法,其回答说大家都是两套账进行筹划 3、利用所谓税负率控制企业税负 利用所谓某地税负率指标,然后账务处理调整为符合税局税负率指标,压根不是税收筹划,而是虚构的一套假账。4、通过账务上的整容,以达到以假乱真 很多人以为税收筹划,就是从账务上做筹划,其实这是错误的。账务处理是税收筹划的一个环节,但是如果认为只要把账务整容为符合税法目的的,就可以节税肯定是错误理解。因为账务处理需要基于各类单据,业务,不是简单的一个分录 5、通过税局相关人员内部口径,或者默认处理方式 实务中税务处理可能存在一些内部口径,企业需要加强和税局沟通,了解内部口径。但是这不是税收筹划,而且对于一些人通过关系、礼节往来,疏通关系获得的专管员/内部人员,其口中的口径和理解,这更不是税收筹划,因为这些嘴上说的,改天人家就说你听错了。最后还是你的锅,这类事情实务中发生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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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助于企业找准投资发展方向税务筹划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靠政策优惠导向进行业务结构调整、投资结构调整的,在客观上符合国家鼓励引导的行业方向,有利于企业获取更好的发展空间。这个也是目前很多公司选择税务筹划的

为什么要纳税筹划

税务筹划指的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负和运营成本的一种节税行为,其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的特点。1.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

企业为什么要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