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07 22:36:06

《外经证》已于2017年改革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017年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对纳税人跨区域经营税收管理事项进行了改革,简单地说,是把外经证改成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把“外经证”税收管理事项按其管理实质,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所以,申办流程及使用方式有一些忙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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