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一般来说,开了外管证,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回机构所在地纳税,不在经营地纳税;但如果税法规定在经营地纳税的,那就要将税款在经营地缴纳。
比如:建筑安装业务,纳税地点是建筑劳务发生地,要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
建筑工程公司外经证如何纳税建筑工程公司外经证如何纳税答:异地经营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项目3个点,一般计税2个点,城建附加税以增值税为计税技术一般12个点,印花税万分之三,企业所得税千分之二,个人所得税千分之四以不含税收入为计税基础,以上税种都是预缴,还需要根据回机构所在地开票的税额最终缴纳或者补缴.外经证是什么意思?外经证是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经营地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详细资料.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1、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2、对逾期(超过半年)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3、对未在经营地足额完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建筑企业外经证需要交哪些税现在是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涉及预征的增值税、预征的增值税所得税、预征的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和有地方会预征个税。
增值税: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一般有: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另外要注意,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根据纳税期判断,月报10万,季报30万),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城建及附加税: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
在异地施工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由其所在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不是预缴,是按实际的工资薪金据实申报缴纳。
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如果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发生分包业务时,应按其取得的总承包款(不含增值税)的0.2%向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得按扣除分包款后的金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注: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建筑企业,因外地施工按照0.2%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预缴申报时,按照完税凭证上预交的金额填写到企业所得税主表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建筑企业,因外地施工按照0.2%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汇算清缴时,填写主表A100000的第32行“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纳税地点,但是多数税务局会要求在施工地全额缴纳,具体执行还是要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确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财税【2016】74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一、四条,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