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预缴的增值税,附加税应该在预缴地交。
税法依据 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因此,跨区预缴的增值税,附加税应该在预缴地交。实务中应注意:
政策适用范围: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才适用该政策。
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同时需要缴纳以预缴的增值税为基数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下同)。
异地预缴增值税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以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预缴增值税税额×异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以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特别提醒,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是计算应纳税额抵减预缴增值税税额后的税额。
如果异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和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存在差异,不需要补缴和不能申请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不存在预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在机构所在地抵税费的问题
由于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则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时,已经将预缴的增值税抵减了,也就是算的时候也就“抵减了预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多预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没有退税机制
异地经营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如果大于企业实际要缴纳增值税,由于在预缴的增值税已经同时预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也就是多“预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现在没有政策规定可以申请退回预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如何做账务处理附加税预缴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预交增值税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具体是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包括两种:
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一般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比如如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
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一般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比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
工程项目附加税费包括在建筑工程中,施工合同是十分重要的,施工合同里面规定了相关责任和事宜,还有关于增值税的相关内容,那么建筑业附加税含哪些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为您整理的建筑业附加税含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建筑业附加税含哪些? 1、首先一般执行的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 2、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3% 3、附加税税率;城建税=增值税额×税率,税率市区7%;县城、镇5%;乡村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道税)×2% 上述在地税局申报缴纳附加税依据应交增值税税额计征。还有其他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依旧缴纳。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安装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建筑安装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建筑业增值税分类有哪些?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