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登记实操考试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2 12:08:29

新设企业税务登记要点如下

北京市e窗通-税务登记1.打开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选择【法人服务】;

跳转后,按照提示进行登陆,常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陆(电子营业执照获取方式可在【微信公众号-安心快办企服】输入【电子执照】即可获得);3.登陆后,点击【涉税事项】;

按照步骤完善信息,适用会计制度,小规模企业通常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

填写“经营项目”,业务比例总和为100%;

选填信息可以不填(个人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无法保存现象),建议跳过选填信息,直接提交后,再到【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系统去操作剩余两部分【发票票种核定】和【网签三方协议】;(税务ukey安装及开票步骤手册在【微信公众号-安心快办企服】输入【税务ukey】即可获得)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票票种核定(必选项)1.登陆电子税务局: 打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陆】-【企业业务办理】-【电子证照登陆】(电子营业执照获取方式如下);

完成办税人员实名采集: 点击【用户管理】-【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本人确认及实名】,按照步骤完成【扫码人脸识别认证】;

购票人信息完善: 点击【发票使用】-【发票经办人员维护(新增、变更)】-【附送资料(上传身份证照片)】-【购票人维护】按照步骤完善信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得到系统回执单;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点击【发票使用】-【票种核定初次申请】”按照步骤完善信息,然后提交,得到系统回执;(初设企业每月购票累计数量需小于25,如果税务核定后,没有“税控设备申请”模块则需要线下税务大厅窗口申领。资料:1.税种核定打印,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公章、发票章,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然后在北京各区税务公众号里约具体时间,举例-北京朝阳区为“北京朝阳税务”)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必选项)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新增】-【按步骤完成非白色-未填写部分】(会计核算软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写无,年报表-选最长5个月),然后等待回执书。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签三方协议(赠送项)1.点击【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新增】(前提企业已经完成对公银行账户设立);

按照步骤填写存款账户信息;(账户性质-基本账户,第一个账户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登记证号-现在开户时银行给的纸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之前开户许可证上的核准号;账户名称-公司名称;币种-通常为人民币,首选缴税/一般退税/出口退税账户标识-是;填写过程中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银行客服或客户经理;)

完成后继续回到网签三方协议页面,点击【新增】,选中银行信息,然后【确认】-完善信息,然后提交,进入回执页面;

备注:申请结果查询 依次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确认办理结果。

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新办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登记?官方操作流程来了!

先提醒大家,进行税务登记前要先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免登录功能”,点击新办企业快速通道,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登录。

提醒:这里填写的经办人将作为企业的办税员进行信息采集并验证,税务机关也会将业务办理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给上面填写的经办人电话。二、涉税事项申请、信息填报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主要涉及:

税务机关会根据新办企业提供的主营业务信息来确定企业要交的税种,并分配主管税务所。三、确认工商信息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

确认负责人信息:

确认总分机构信息:

确认注册资本和投资方信息:

注意:“投资总额”的单位是“万元”;以上信息如有不符实际情况的,需与工商部门核实修改。四、完善税务信息 提醒:前面填写的“企业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总机构为上海市企业的纳税人无需填写此模块,其他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规定看是否需要填写。

必选项,默认勾选且不可取消:纳税人资格选择、扣缴税款登记; 可选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CA证书开户。(1)纳税人资格类型选择

(2)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其中,“会计报表报送期限”是根据前面所选择的纳税人资格类型自动带出的。(3)银行存款账户报告以及三方协议

(4)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这里要选择新办企业所需的发票种类和数量。如图所示,申请定额发票,后面无需填写数量信息,填写下方“定额发票累计购票金额”栏目即可。 上海这里规定,初次领购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购票数量分别为50份、25份,要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并自愿选择税控服务商;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的增值税专票,还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去大厅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 领票员是前面信息采集中的办税人员,如果要调整人员,需在税务登记结束后再进行变更。 注意:勾选了“发票票种核定”的,登记结束后要带上相关资料前往大厅确认(相关资料如下,不同地区要求的资料可能不一样,具体以当地为准);如果没有勾选,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度查询模块进行确认即可。

(5)CA证书开户

CA证书开户要携带“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前往税务大厅办理(上海市要求)。(6)扣缴税款登记

预览并提交申请

会计从业考试辅导: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管理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而开展的一项有目的的活动。税务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款征收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管理。

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税务登记的作用在于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税源分布情况。从税务登记开始,纳税人进入到税务管理的视野,纳税人的身份及征纳双方的法律关系得到了确认。

  (二)税务登记范围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依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例1】下岗女工王某开办了一个商品经销部,按规定享有一定期限的免税优惠。她认为,既然免税就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分析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解答】王某的观点不正确。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三)税务登记种类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注销登记。

  1.设立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依法成立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为确认其纳税人的身份,纳入国家税务管理体系而到税务机关进行的登记。

  (1)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地点。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

  (2)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Fl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④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⑤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⑥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⑦上述条款之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一件和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②住所、经营地点;

  ③登记类型;

  ④核算方式;

  ⑤生产经营方式;

  ⑥生产经营范围;

  ⑦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⑧生产经营期限;

  ⑨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⑩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2.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登记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对原有登记内容进行更改,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减少税款的流失。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考试大与你同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3.停业、复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确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考试大助你成功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4.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纳税人每到一县(市)都要开具一份《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请表》,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并由经营地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满10Et内,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5.注销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l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考试大为你加油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l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考试大伴你同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例2】李某在北京市朝阳区设立了A个人独资企业,其住所即为其经营地点。后根据经营情况,李某将企业搬至北京市丰台区。分析李某要办理何种税务登记。

  【解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但若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所以,李某应先到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办理注销登记,再到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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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公司税务登记呢?

一、正面回答1、法定代表人进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注册,获取账号及密码;2、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新办企业纳税人套餐进入;3、进入信息采集界面,选择办理业务;4、填写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5、完善税务信息。二、分析详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