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企业代收代缴税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3 02:29:4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文件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因此,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大家都在看

暂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