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分别为13%、9%、6%、0%,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征收率分别为3%和5%,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其中纳税人所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包括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普通发票税率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的税率为13%、9%、6%、0%,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的税率为3%和5%。
发票开具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以应税项目为基准进行选择,如一般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属于销售货物、劳务的,应按13%税率填写和开具发票。
其中普通发票指企业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普通发票开具后,除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缴纳增值税外,发票开具企业还需要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基准计算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发票税点怎样计算的发票税点计算方法: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比如5个点就是不含税金额*5%)所以含税金额也=不含税金额*(1+税点)计算方法如下: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税点);即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
比如:买一件东西不含税的价格是1000元,如果需要开发票,税点是13个点,则开发票金额为=1000*(1+13%)=1130元,税额为1000*13%=130元。
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比如5个点就是不含税金额*5%)所以含税金额也=不含税金额*(1+税点)税点计算方法: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销售收入17%缴纳,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3%缴纳,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城建税按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缴纳: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7%;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5%;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项范围内的,税率为为增值税的1%;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拓展资料企业常见三大税种:一、增值税税点:3%应纳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税收优惠起征点:小微企业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1、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2、超过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注:1、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实缴,季度总收入未超起征点,只征专票区域2、小微企业的起征点是按月份3万,按季度9万元3、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二、企业所得税税点:25%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优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税附加税地税附加税的计算方法:(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点:7%(根据增值税实缴税额来计征)(二)教育费附加税点:3%(根据增值税实缴税额来计征)(三)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点:2%(根据增值税实缴税额来计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纳销项税额×适用税率优惠政策: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