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目前的落户政策是依据《湖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执行,逐步推进全市无户口人员可持居住证落户。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无户口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入选:
居住稳定:在株洲市连续居住满1年,且当年未离开株洲市。
税收缴纳:实际纳税金额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倍及以上。
就业创业:在株洲市连续就业或创业满1年,且当年未离开株洲市。
知识技能:获得学位、职业资格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以上任意一项条件被满足,均可申请办理居住证并落户株洲市。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和要求可能会随时调整变化,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