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中登记注册类型指的是登记注册的类型,如个体、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是按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来进行填写的。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的通知》第一条 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的“企业(机构)类型代码表(工商总局)”栏下,增加“1152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3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2152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2153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540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5410普通合伙企业”、“5420特殊普通合伙企业”、“5430有限合伙企业”、“5490其他”、“584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6400港、澳、台投资合伙企业”、“6410普通合伙企业”、“6420特殊普通合伙企业”、“6430有限合伙企业”、“6490其他”、“6840港、澳、台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关于调整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的通知
税务登记表的内容中的“登记类型”都有哪些?“核算方式”又有哪些?税务登记的登记类型有如下这些: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
集体联营企业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外国企业
核算方式有二种:分别是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的类型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1、开业登记,指商事主体的创办人或发起人为设立商事主体而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的法律行为;2、变更登记,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法律行为;3、注销登记,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法律行为。
税务登记也称为纳税登记,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