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2年本市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许多家长都在忙着入园、入托的相关事宜。 您知道在个税APP中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一起来关注一下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依据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未满三周岁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填报指南一、子女信息未预填,首次添加信息版 (一)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二)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确认年度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三)填写扣除信息。如果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进入下一步基本信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
如实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注意: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如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 (四)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 (五)最后,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 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二、子女信息已预填,直接选择版 (三)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如之前填写过个人信息或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会自动填入,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
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显示子女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 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热点问答 除了政策跟填报指南,还整理了一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热点问答,供大家参考哦~Q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 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Q2 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Q3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 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Q4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 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A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B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Q5 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 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家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 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填报指南 (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二)选择“子女教育”之后,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三)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四)填写并确认基本信息,“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五)点击选择“子女信息”;
(六)子女信息添加完成后,填写“子女教育信息”;
(七)填写“配偶信息”,选择“扣除比例”;
(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除此之外,填报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注意区分以下几个概念:出生日期: 须与身份证上相一致。当前受教育阶段: 一共有四个阶段,分别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只能采集一条信息。如果一个扣除年度内同一子女发生了升学、转学等情形后,如小升初,纳税人应当进行信息变更,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变更发生当月,据实进行信息修改,也可以在年底12月份信息确认时进行修改。学前受教育阶段: 并非必须要子女满三周岁后才能填写。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满三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三周岁之前,提前填报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扣除。教育终止时间: 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否则请勿填写。从子女受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享受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法律分析:1.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申报,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之后点击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三大报表中任意申报表后面的填写申报表。
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在第1列中填写增值税税款。
填写好之后,第7列会自动计算出附加税税款。
然后点击右上申报。
页面弹出提示,点击确定。
页面弹出申报成功,点击缴款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怎么填法律主观:如果纳税人存在法律规定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情形的,那么就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免除这一部分,减轻自己的负担。一、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怎么申报登陆个税APP,根据要申请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写申报。1、填报“子女教育”前,需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需要设置扣除比例。2、填报“住房租金”前,需准备好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等。注意:由于住房租金与房贷利息只能选择一项进行扣除,填报时系统提示“若您已填报住房贷款利息,请勿填写本表”。3、填报“住房贷款利息”前,需准备好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信息。同时,系统也提示“若已填报住房租金信息,请勿填写本表”。4、填报“赡养老人”前,需准备被赡养人信息如身份证信息,共同赡养人信息(独生子女无需填写);非独生子女还需填写分摊方式。注意: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5、填报“继续教育”前,需准备继续教育信息:若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需填写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若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填写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6、填报“大病医疗”前,需准备患者信息和医疗信息。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人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双方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的继续教育可选择本人扣除或者其父母扣除。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一包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夫妻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每月1500元;除上面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等于100万的城市按照每月800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采取源泉扣缴税款和自行申报两种纳税方法。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高有扣缴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都应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有很多,纳税人可以登陆个税APP,根据要申请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写申报。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