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可以作废的,如果本张发票不使用了,当月的发票从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即可。
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
如果对方已经开了票,你们也已经付款并拿到税局认证,他方无法单方面的作废,因为作废发票是有条件的:对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
发票作废的具体操作流程为: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
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
可以先开发票后付款吗一般不可以先开发票后付款。
但是增值税发票可以先开后付款,如果发票已开,对方不付款,税票不以随意作废。
需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且发票开具日期为当月才可以作废。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
红字冲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冲回销货处理。
已认证抵扣的发票退回要怎么处理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发票,被退回时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按照销项负数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步骤如下:1、点击进入系统,会先出现等候提示,再弹出操作员登录画框;2、点击专用发票填开;3、弹出对话框后,要核对手上将要开出的纸质发票的种类,代码和号码是否与提示上的一致,如一致,点击确认;4、根据开票资料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对应的客户的资料,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5、点击标题栏上打印,弹出发票打印画框后,最后再点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发票已勾选已确认的如何撤销法律分析: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已经勾选的发票,把那个勾选的那个对号去掉即是撤销勾选。对于已勾选的发票,陵昌可饥渣以撤销勾选,但在申报期内,如您已经在“抵扣勾选统计”模块进行了申请统计,系统将锁定当期的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撤销统计成功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撤销勾选;每个税款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与撤销勾选操作。第一步:在发票抵扣勾选功能中,将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第二步:对查询出的已勾选发票,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第三步: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撤销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撤销勾选信息对话框如下: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即可实现发票的撤销勾选。在申报期内,对当期的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在未进行申请统计前有效,如需继续勾选,需要撤销统计才能执行此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烂汪悄法》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发票作废的详细流程是什么?不同类型如何处理?作废的发票,需要把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保管好,然后按月装订成册。由于发票已经作废了,就不需要对作废发票做相应账务处理是,只需要把作废的发票所有联次按规定保管好,不要把作废的发票弄丢了。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呢?不同类型的发票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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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陆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
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发票作废。
页面弹出已开具成功的所有发票,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查看明细。
页面弹出相应的发票,点击上方的作废。
点击作废后,页面弹出信息提示:作废发票成功,点击确认。
在开票系统里成功作废发票后,把相应的纸质发票放入打印内。
把已作废发票三联放入打印机打印,在发票的右上角就可以看到作废两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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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发票作废如何处理?
电子普通发票作废
电子发票时代下电子发票作废也是企业常常咨询的问题,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是不能作废的,不管发票有没有跨月,只能红冲处理。
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
(1)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销货方在开票当月能收产发票的全部联次,可按作废处理。
(2)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业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比如发票不是当月),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销售方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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