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政策有哪些1、增值税减免政策如下:(1)税基式减免,这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
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2)税率式减免,即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
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3)税额式减免,即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
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以及另定减征税额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货物指的就是有形动产;2、销售劳务是指提供修理修配、加工劳务;3、销售服务,服务包括运输服务、建筑服务以及生活服务等;4、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5、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不动产所有权经济活动。
增值税减免政策增值税减免政策法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1、多环节征税、税基广泛。
增值税可以从商品的生产开始,一直延伸到商品的批发和零售等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使增值税能够拥有较其他间接税更广泛的纳税人;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对纳税人投入的原材料等中所包含的税款进行抵扣。
因此,增值税实际上是对增值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的差价征税;3、采用了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纳税人享受税款抵扣的合法凭证;4、在生产、流通的征税环节中享受免税,意味着丧失增值税税款的抵扣权,同时要负担以前环节的已征税款;5、增值税可以对某些商品采用零税率的办法,实行彻底的免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一般纳税人17个点的增值税是怎么抵扣的普通发票(销售)的销项税额是要合并一起交的,按17%税率交,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交17%的税,但是因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可能交的税相对普通发票会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