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注销公司的具体办理地点为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成都市工商局”)和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工商局:负责公司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地址为成都市青羊区水井坊街道春熙路三段2号工商局综合楼,联系电话为12315。
成都市税务局:负责公司税务注销的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地址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北路一段18号,联系电话为12366。
此外,如果企业需要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也可以在成都市一些专业的公司注销服务机构进行咨询和办理。无论企业选择在哪里办理公司注销手续,都需要提前了解所需材料和手续,按照规定的流程逐一完成相关手续。需要代为办理或者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头像在线咨询我。
北京泰和君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泰和君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北京泰和君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国税注批字[2004]194号文件)和北京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京税注批字[2000]8号文件)批准成立,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税务咨询,代理中介机构.
北京泰和君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有咨询筹划部、审计部两个业务部门,公司拥有一批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职员,其中从事税务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四人,从事涉外文书事务研究生一人。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有:税收筹划、税务咨询、涉税审计、代理记帐、税务代理。
◇公司宗旨
我们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诚信、专业、高效”的行业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做精做细”的宗旨,以百倍的热忱为各具规模的客户量身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强调坚持不变的职业道德和时效性的专业服务将大大地为您节省时间和金钱。
◇服务内容
税收筹划
针对不同地区、行业和不同生产经营规模的企业,结合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和企业产、供、销、人、财、物的具体情况,运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与企业会计人员和管理者通力合作,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策划,依法晚缴、少缴税款,降低税收成本。
投资税收筹划
投资分析
投资预测
可行性研究
经营税收筹划
企业创办筹划
企业营运筹划
企业清算筹划
理财税收筹划
内控筹划
融资筹划
收支筹划
税务咨询
本公司以电话咨询、网上咨询、传印资料和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长年或临时咨询服务。
1.税收信息
提供税收法规资料
提供税收实务信息交流
2.税务顾问
税收法令、法规咨询
中外税务资料翻译
办税程序纳税实务咨询
3.经营诊断
经营过程各税种纳税状况评价
经营行为可行性涉税咨询
经营各环节税种选择鉴证
企业布局区域选择税收论证
涉税审计
1.流转税审计
增值税审计
营业税审计
消费税审计
2.所得税审计
财产损失、企业亏损、企业弥亏、申请退税事项审计
加速折旧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费用抵税审计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审计
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审计
3.其他税种审计
个人所得税审计
税务部门或纳税人委托的其他税种的审计
4.清税审计
对撤消、注销、停业的企业,进行税收全面清算审计
5.乱帐、旧帐清理审计
企业帐务审查
企业帐务整理
企业帐务评价
代理记帐
代理建帐记帐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设计会计核算程序和核算方法,制定企业具体的会计制度
设置总帐、明细帐(不包括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会计科目
审核出纳编制的收、付款凭证,编制其它记帐凭证
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会计帐簿
编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为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分析
税务代理
1.代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的制作
新办企业核查单及其他资料的填写
增值税会计核算和申报缴纳业务
代办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
复业税务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纳税人税种登记
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纳税申报和其他涉税事项
地税初始申报
日常纳税申报
企业需报经税务机关审批事项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许可的其它代理事项
◇联系我们
电话:010—15630121999
传真:010—1563012199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云建大厦601
邮编:100048
温江税务局电话号码是多少温江税务局电话号码:028-。
税务局的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
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
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6、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8、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9、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
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10、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11、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12、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13、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14、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