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和第二计量单位在编码书后面都有,比如是“套/千克”那“套”就是第一计量单位,“千克”是第二计量单位。成交计量单位就是实际进口的数量和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 告2008年 第52号)明确报关单数量及单位栏填报要求如下: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一)第一行应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
(二)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应在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并打印在第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