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没有税务登记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6 06:50:48

你的情况符合简易注销。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的、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所谓“未开业”,就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所谓“无债权债务”,就是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

简易注销就是在注销的条件、流程、所需要的资料、注销的时间方面,都比较简便快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而直接以申请表格替代,只需要提供4份材料。1、《公司注销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4、营业执照正、副本。

简易注销办理流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登陆后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进行信息填报;按照要求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公示;公示期20天,公告期内无异议的,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30天(自然日)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请携带准备好的4项材料前往属地市场监管窗口办理。

新公司没做税务登记会怎么样

法律主观:如果该户原是协议扣税户,则在注销时,需要税务局的 三方协议 注销证明。这个证明比较简单,只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员,要求开一个注销证明就行。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 注销登记 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合伙企业需要税务登记吗

法律主观:合伙企业 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中明确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所以,合伙企业是不用交企业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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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方法如下带着营业执照;公章;经办人和法人身份去做到时实名认证和买发票买税盘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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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合伙企业的内容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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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规定:经批准实行汇总纳税的连锁经营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向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不进行税种核定),其发票领购、资格认定、申报纳税、税款征收等税务管理事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