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是最近才慢慢出现的一类企业,一般是个人或者是单位不是用国家的资金,而是用自己的资金而建设的一种单位,在注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规定流程来。那么,民非企业哪里注册?下面就由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民非企业哪里注册 民政部门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一登记管理机关,注册有以下流程: 1、首先,需要准备好申请登记所需要的的全部材料,有御坂单位或者申请人交给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后会在3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通过登记机关的初步审查,如果认定为材料齐全,就会给申请人发放相关的登记表; 3、需要按照要求填写表格,然后把申请表交到登记管理机关,接下来登记机关会开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受理通知书》,在60日内,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或举办单位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4、如果最终予以登记,登记机关需要根据其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方式给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放登记证书。然后民办非企业单位就可以按照规定凭借登记书办理经营时需要的资质和业务,例如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印章的刻制、去银行开立帐户,进而开展经营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办理条件 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 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 9、因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申办手续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申请书应载明注销的理由并附决定注销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原件1份);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注销登记事项的正式文件(原件1份); 3、清算组织提出的财务清算报告(原件1份); 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部印章及财务凭证(民办学校印章及财务凭证上交业务主管单位销毁);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6、注销登记表(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原件1份); 7、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8、银行帐户撤销通知书。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非企业哪里注册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民非企业一般是在民政部门注册,因为民政部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一登记管理机关。
民办非营利企业办税务登记都需要哪些资料?税务登记证是到国税办还是到地税办?你好
非盈利性企业为什么要办税务登记证了···只有盈利性的企业才需要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义务纳税
你办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吧这个也是盈利性的
你是服务行业的就得去你们当地的地税办,有销售的就得去国税办
需要带上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正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章程、验资报告、房产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然后到税务局零取表格填上就可以直接办理 工本费一般是10元
手续齐全的当场出照
不懂的可以咨询我
民办非企业单位需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只要有经营行为就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
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批文或执业许可证;
向我局申请成立登记。
申请成立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成立登记申请书;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章程;
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场所使用权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