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企业捐赠的税收筹划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 法律知识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 网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益性捐赠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 纳税 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 教育 、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 贫困 地区的捐赠。对公益性捐赠未必都免税,需要进行税收筹划。 (1)公益性捐赠的条件限制 国家为了鼓励社会公益性的捐赠,在新 企业所得税 法中规定了一定的优惠条款,但要满足规定的前提条件。公益性捐赠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后才可能得到全额免税,否则便应全额或部分缴纳税款。 首先,捐赠应该通过特定机构进行。其次,捐赠必须针对特定的对象。再次,捐赠有一定的限额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外资企业 通过特定机构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纳税人经过特定程序进行的公益性捐赠,除了外资企业可以全额扣除外,都有限额规定: 《 个人所得税法 》规定,个人通过特定机构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内一般性企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内可据实扣除;向红十字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向绿化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法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向特定文化艺术等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抵扣。最后,捐赠所免的是所得税,对于这些物资应该缴纳的 增值税 ,税法并没有规定予以免征。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资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公益性捐赠属于税法中的“无偿赠送他人”的范围,按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 (2)通过特定机构捐赠的筹划 如果纳税人不通过特定的机构进行捐赠,则不能够享受 税收优惠 ,因此,该项筹划的关键就是想办法将捐赠通过特定机构进行。 可见,捐赠也是需要筹划的,否则适得其反,还要被追缴税款和罚款。而实际上筹划很简单,只要张某在捐赠时通过特定机构进行就可以了。当然,抵扣有一定的限额规定,因此要想全额免税,应该在此基础上进行其他的筹划。 (3)利用捐赠限额的筹划 企业要想捐赠全额免税,就要在捐赠限额上进行筹划。对于捐赠额的筹划可以从两方面进行: 企业如果发现捐赠金额已经超过了可扣除的限额,则在纳税申报时,应自行调整减除或分次捐赠,以免税务机关要求补税的同时另计少缴税款的利息甚至罚款。比如上述张某可以考虑分次捐赠,因为公益事业需要长期性的支持,如果张某每次获得劳务报酬款项或其他收入时,都在扣除限额内进行捐赠,经过多次捐赠,使得总额达到20万元,同样也能达到改善家乡教育现状的目的,而且还能够免缴税款。这样就会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捐赠效果。 如果无法减除扣除金额,则尽可能选择扣除限额较大的捐赠对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针对不同对象进行的捐赠,其扣除限额大不一样,有3%、10%及全额扣除。如果有些企业进行捐赠就是为了某些特定目的,如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那么这种筹划便不可行。但现实中,很多企业进行捐赠是想获得较好的社会影响,为自己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相当于无形的广告。如果是这样,则无论捐赠哪个行业都无所谓,这时这种筹划便有了存在的基础。 (4)同时获得多种收入的捐赠筹划 纳税人同时获得多种收入,可以用不同的收入进行捐赠,所带来的税收负担却存在很大差异。 在纳税人同时获得多种收入时,到底该选择哪种收入进行捐赠,既能够达到捐赠效果,又不需要多缴税款呢?应遵循的原则为:首先,应选择适用税率较高的收入进行捐赠。高税率的收入应该缴纳的税款较多,如果进行捐赠,则可以较多地减少应缴税款。其次,应选择收入数量足以满足抵扣限额要求的收入进行捐赠,如果一项收入数量较少,对其进行捐赠则可能会出现捐赠款项不能全额抵扣的情况。
法律客观:《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现金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赶紧收藏!为加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财税部门出台了有关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那么对于企业捐赠现金,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来跟随深空网一同了解下吧!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现金的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银行存款案例说明:疫情期间,丁公司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湖北捐赠了30万元现金,用于新型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
请问,丁公司捐赠现金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300000贷:银行存款300000相关知识:疫情期间企业捐赠大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现金的税务处理答: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现金的税务处理上,不涉及增值税。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得,考虑企业所得税即可。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可得,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的现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全额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第9号公告疫情期间有关捐赠优惠政策热点问题解答1、疫情期间,企业捐赠方面出台了新的税收政策,请问和之前政策相比,新政策体现了什么亮点?答:疫情期间出台的有关企业捐赠税收新政策,亮点之一是突破了税前扣除金额的限制。
新政策之下可以全额扣除。
亮点之二是扩大了捐赠范围。
新政策之下可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工作的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物品。
如果公司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物品,那么这种情况下税前扣除时需准备什么凭证资料?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可得,这种情况下捐赠人办理税前扣除事宜需准备: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
捐赠需要交税吗捐赠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许多人也许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捐赠仍然需要交税吗?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我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捐赠的几种方式及税负分析 当前国内企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捐赠。 方式一,企业现金捐赠和董事长个人捐赠。 方式二,现金捐赠与提供免费快餐相结合。 方式三,设立公益基金会并通过公益基金会捐赠。 方式四,实物捐赠。 方式五,现金捐赠与提供机器设备给灾区无偿使用相结合。 对以上几种捐赠方式的税负分析如下 1.企业现金捐赠与董事长个人捐赠方式。 公司捐赠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捐赠的扣除基数是一个会计年度利润,而这个数字必须会计年度终了后才能计算出来,而捐赠事项是在年度当中发生的。如果捐赠行为发生时不量力而为,则企业可能会因捐赠背负额外的税收,如捐赠1000万元,而会计利润只有1000万元,则当年允许扣除120万元,其中88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缴纳所得税220万元。因此公司谨慎的捐出了500万元。董事长个人通过红十字会捐款500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030号)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不受比例限制。 2.现金捐赠与提供免费快餐相结合方式。 现金捐赠同前述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所称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提供的免费食物不属于营业税所谓的有偿提供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但是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按此规定,提供劳务需要视同销售。即如一份巨无霸套餐20元,其成本10元,则按照现行的税法规定还要确认10元(20-10)的利润,缴纳2.5元的企业所得税。对其中10元的成本如果取得捐赠凭证则并入捐赠总额受会计利润的12%限额扣除,如果无法取得捐赠凭证则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列支。 3.设立公益基金会并通过公益基金会捐赠方式。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公益基金会属于非营利公益组织其收入免税,而其相关支出允许据实扣除,这种实质上为免税的单位,不用考虑捐赠限额的规定。 假设某公司创办这样的一家公益性质的基金会,在实际中就游刃有余。当前捐赠的1000万元,可以先由母公司借给基金会,待年底会计利润出来后进行灵活处理,如果2008年会计利润为1个亿,则将借款全部作为捐赠;如果2008年度会计利润为5000万元,则将借款中的600万元作为捐赠,而剩余的继续作为借款,待以后年度处理。 4.实物捐赠方式。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某药业公司将其药品捐赠给灾区,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已如前所分析,需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 假设该批药市价1000万元,其直接生产成本100万元,其需要缴纳增值税153万元[(1000-100)×17%],捐赠支出要受会计利润12%的限制,同时所得税中这批药品还需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225万元[(1000-100)×25%],这里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5.现金捐赠与提供机器设备给灾区无偿使用模式。 现金捐赠同前述分析,对于提供给灾区免费使用的工程设备而产生的相关支出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如果取得捐赠凭证则并入捐赠总额受会计利润的12%限额扣除,如果无法取得捐赠凭证则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列支。由于其主体没有提供劳务不涉及所得税视同销售问题。 不同捐赠方式的税收评价 上述捐赠方式中,从捐赠形式看基金会形式最优,其次是现金捐赠,第三是提供劳务,最后是实物捐赠;现金捐赠中,最好由个人名义捐赠,其次基金会捐赠,最后为企业直接捐赠。 但是,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现金捐赠需要企业有大量的现金流。 二是实物或者劳务捐赠,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都应按视同销售,且其发生的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流转税的处理则需分情况处理: 1.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劳务,企业无偿提供的不征税,但企业无偿提供劳务仍应按视同销售进行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中的成本部分,如能取得捐赠凭证则可以并入捐赠总额限额扣除。否则,按照赞助支出处理,不能在税前扣除。 2.属于应征收增值税货物,即企业的公益性捐赠为实物,无论是流转税还是所得税,都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三是提供机器设备给灾区无偿使用及灾后重建 免费使用的机器设备的折旧费允许税前扣除。相关支出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如能汇总取得捐赠凭证则限额扣除,否则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列支。这种情形不涉及所得税视同销售。 四是下设公益基金会捐赠该种方式虽然捐赠企业受益最大,但在实际中操作难度也最大。一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8个条件,基金会必须同时符合这8个条件才能免税。二是基金会的成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要有规定的程序。三是受基金管理的限制,资金的用途、使用时间、票据的开具等,都会受到约束和限制。 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渠道问题捐赠必须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通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2.捐赠凭证捐赠必须取得相应的捐赠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