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绝对不能超过了工资总额的2.5%,否则,做纳税调整,属于永久性差异,不可无限期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规定的是实际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而不是计提)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5%,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
不需要做会计凭证,直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了。超支部分以后年度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调整帐户,把超支的教育经费挂在“应付职工薪酬”不列支费用。将就可以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管理费用---教育经费,也可以。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在纳税调增时,工会经费的抵扣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在纳税调增时,工会经费的抵扣 企业按不超工资薪金总额2%向工会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准予税前扣除。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你计提的数大于上缴数肯定得纳税调增!同时,如果你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也不能扣除。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要不要将没有使用的工会经费和职教经费纳税调增呢? 福利费是工资的14% 工会经费是工资的2% 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的2.5% 请注意,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 首先,工资没有扣除标准了,直接按实际发生的扣除 你所问的三项费用的扣除也不能用计提数扣除,直接,税法的规定也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其中职工教育经费如果当年发生不足扣除比例的,可结转下年继续扣除 1、企业凭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收据入账扣除,2010年7月1日后收据的款式有改变,以新款的收据扣除。因此,除非工会组织不收钱就开给你收据,否则不会产生没有使用的工会经费; 2、税法明确,企业发生的职教经费在限额内扣除,因此没有使用的职教经费须调增应税所得。
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前应如何列支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虽已提取但未拨缴也未取得拨缴收据的的工会经费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已经计提的需要在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 *** 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即:企业工会组织的现状是这样的,一是按照《工会法》建立了工会组织,二是没有建立工会组织。 如果成立了工会组织,应将每月所计提的工会经费拨缴到企业内的工会组织,由工会组织向贵企业开具拨缴收据,而贵企业可凭该收据就拨缴收据上所列金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再由工会组织向上级工会支付一定比例,余下留作工会使用。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及现行的相关税收政策,只有依法建立的工会组织方能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也即只有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方能按照工资总额的2%在税前全额扣除。 如果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则只能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于企业就上缴当地工会组织的并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部分在税前扣除,贵企业这种情况应只能按照实际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上所列明金额在税前扣除,很显然,对于未取得收据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注:上述工会组织应指依据工会法成立的工会组织而言。
新税法对于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有什么规定 实施条例尚未出台,工资如何扣除还不明朗。
工会经费如何扣除?——最新企业所得税实用问答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例如,某企业2008年度实际发生合理工资薪金60万元,计提工会经费1.2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0.5万元。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是多少?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60×2%=1.2(万元) 企业实际拨缴工会经费0.5万元。 该企业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是O.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7万元。 注:《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这里的工资总额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总额所表述的实际内容是一致的,是指企业支付给所有与本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的总额。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即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是企业拨缴的并取得工会组织的专用收据,不能按2%的比例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请问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额会计上怎么做帐? 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额,在会计上只要把调增的所得税计入账面就可以了。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这笔纳税调整专案税务上可以不做帐务处理,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上级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是否作为企业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地方总工会组织返还给企业的工会经费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因为总工会按照一定比例将工会经费返还给企业,其返还物件是企业的工会组织,并不是给企业的,且是作为企业工会的活动经费,属于专款专用,并按要求转至企业工会的账户。 另外,在返还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上,如果企业专门设立了工会组织,并且单独核算,则返还的工会经费资金应当直接转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收入,工会单独进行核算。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会组织未单独进行核算的,那么返还的工会经费在账务处理上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企业若发生了工会活动经费可以直接从“其他应付款”中支付。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日期45天? 现在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期限是4个月,在4月30日前申报,所属期是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4月30日是要处罚的。
职工教育经费,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怎么结转?比如我今年计提了40000,但是用了45000。职工教育经费和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当年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单位的一项流动负债。
比如今年计提了40000,但用了45000元,那本年度只能扣除40000元,超过的5000元留在明年抵扣。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没有扣除年度的限制规定。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l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税收规定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的规定,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2.5-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
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2.5%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基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关停企业和基本建设停缓建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和停缓建单位的维护费中开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