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申报表填写流程如下:1、填写日期,这个日期并不是填写报表的日期,而是税款所属期,小规模纳税人所属日期比较特殊,是按照季度来填写;2、填写本期数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的本期数据就是当季度的数据,同时还要分清楚是货物劳务还是服务,这两项是填写在不同列的,所以需要分清楚;3、本年累计数据,就是从当年年初截止到所属日期的数据,这是一个合计数据,包含了本期数据。
所以填写申报表的时候,要分清楚数据是本期数,还是本年累计数;4、填写专用发票数据,小规模纳税人本身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可以让税局的工作人员帮忙开具。
此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据填写在第二栏,第一栏填写第二栏和第三栏的合计数,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的普通季度超过9万的,数据需要填写在第三栏;5、填写普通发票数据,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的普通发票数据,填写在报表的第十栏,第九栏填写第十栏,第十一栏,第十二栏的合计数。
第十栏是填写季度不超过9万的普票数据,超过9万的填写在第3栏;6、填写本期应纳税,本期应纳税就是本期小规模纳税人初始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填写在报表的第15栏;7、填写应补退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本期有预缴的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印花税申报表不会填?赶紧收藏备用2022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就正式实施啦!近期,有纳税人询问新的《印花税税源采集表》如何填写,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申报? 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合同数量较多且属于同一税目的,可以合并汇总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具体税目如下:
举例说明1 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 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3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60万元。书立建筑工程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500万元。书立产权转移书据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甲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60万元×0.3‰+500万元×0.3‰+100万元×0.5‰=2180元
举例说明2 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10万份,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乙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万元×1‰=10万元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印花税申报? 经济活动中,纳税人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举例说明3 纳税人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7月11日书立木材买卖合同1份,合同列明了买卖木材数量,并约定在实际交付木材时,以交付当日市场报价确定成交价据以结算,2022年10月3日按合同结算买卖木材价款200万元,2023年1月6日按合同结算买卖木材价款5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以及实际结算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分别在2022年10月、2023年1月、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丙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0元×0.3‰=0元 纳税人丙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200万元×0.3‰=600元 纳税人丙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500万元×0.3‰=1500元
Tips: 除了上述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应税凭证数量(第6列):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 [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 不需填写。 2、子目(第8列):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 税目与子目对应关系如下: 借款合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承揽合同: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转让书据、著作权转让书据、专利权转让书据、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3、应税凭证书立日期(第11列):必填。申报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税目的,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4、计税金额(第12列):必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应税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5、实际结算日期(第13列):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列(第14列))。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增列(与实际结算金额同时增列)。合并汇总填报时,实际结算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6、实际结算金额(第14列):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列(第13列))。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增列(与实际结算日期同时增列)。合并汇总填报时,实际结算金额为本税款所属期内所有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的合计。
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如何填写印花税申报表?当前,对于处于经营期间的企业来说,其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纳税申报。其中,印花税是常见的一种。而企业申报印花税。需要填写印花税申报表。那么,如何填写印花税申报表的呢?怎么填写、什么时候填写计税金额和件数这栏次?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了解!
事实上,按照印花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来说,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薄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以最常见的经济合同来说,合同签订时间就是纳税义务时间发生,纳税义务时间发生了,纳税期限如果纳税是按期汇总纳税的,以一个月为期限,那就是期满15日内申报缴纳。
所以,理论上时候如果2021年1月份公司签订了一个购销合同,合同金额10万,那么签订的当月纳税义务产生,如果公司是自行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所以2月申报印花税时候,就应该在申报表计税金额栏次填写10万,类别是购销合同。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其实根本没这样做,对于计税金额的统计有些是直接按照会计收入来统计,有些是按照开票金额来统计。
违规申报后果
不符合印花税的申报规范的,在现实中很常见,那么这种做法会导致什么后果呢?
没有按纳税义务时间申报印花税,收入和开票是滞后于合同签订时间的,而且申报的印花税可能并不准确。
比如收入都是不含税的,但是有些合同是以含税价签订的,这个时候就少计了,又比如有些合同是不计入收入的,是费用成本类,那么就可能漏计。
按照收入或者开票这种方式是一种粗略的统计方式,不是印花税要求的申报管理方式。如果税务局检查时候不认可就会对公司进行核定。
所以,我们可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纳税人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应税凭证的管理。
另外,印花税其实本身也是有核定征收的(满足一定条件税务局会核定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通常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打折)来算计税金额。
这个不同省份的规定不同,一般是按采购金额的50%-100%核定等。
如果是按收入或者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税的,一定要看看自己有没有取得注明印花税核定方式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前叫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