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工作日。
建筑业企业分立办理时限是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1、企业网上填写资质申请表。
网上资质申请表上报,上报部门选择注册地市级或县级。
网上申请表下载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申请材料装订2份。
把资质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报送注册地市、县建委(建设局)或相关专业厅局。
县建委(建设局)或相关专业厅局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和加盖公章的资质申请表报省政府政务大厅建设厅行政审批办。
省建设厅审查合格后打印证书,同时收回原证,不合格,退回并书面告知理由。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是什么?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包括以下程序: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立项审批,该阶段需要递交: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项目地形图
规划设计阶段包括一下步骤: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建筑设计三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
最后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会审批复
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计划部门颁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计划任务书
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人防办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消防部门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防雷设施检测所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地震办公室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建设资金证明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规划许可证》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领取《施工许可证》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建设
山东省建筑企业资质办理应该准备哪些资料?您好!
资质增项申请办理程序 :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省建管局核准后打印资质证书。
资质升级办理程序: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建管局; 3. 省建管局核准后领取资质证书。
提交材料明细: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 企业章程;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
企业还应提供反映近期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 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 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
(五)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 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 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提交材料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
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