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税务风险防控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4 23:36:07

1.混淆收入类别。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一般纳税人从事交通服务应按11%的税率纳税,从事物流辅助服务按6%的税率纳税。同时,该文件规定:“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有的物流企业,故意混淆收入类别,将交通运输业务申报为物流辅助服务业务,少缴纳增值税,造成企业的税负明显偏低,甚至长期留抵税款。

2.发票开具错误。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和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开具应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但有的物流企业利用客户多是零星货物运输,金额不大,不会较真的心理,或是利用客户对税法不了解,以为零星货物运输就是物流辅助服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将“运输服务”项目开具为“物流辅助服务”项目,造成虚开发票风险。

3.收入核算不准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收派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因此,物流企业需要将简易计税项目与一般计税项目分开核算,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分别核算不同业务营业额,而是将收取的包括快递费、运费在内全部或大部分,作为收派服务申报纳税。

4.隐瞒销售服务。

一般而言,快递费由收件费、运输费和送件费等组成,快递费则是一次性收取,需要快递总公司与加盟商结算收派费用。由于加盟商纳税人的身份问题,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导致部分快递企业难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或者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不足,于是,一些纳税人干脆采取隐瞒销售服务,与加盟商结算时实行账外结算。

5.进项税额核算不完善。

物流企业既有简易计税方法业务,又有一般计税方法业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将进项税额合理划分,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

马上转给所有财务!1%专票可抵9%进项!6月15日起,这3种“普票”也能抵扣进项税!

税局刚明确!1%的专票可以抵扣9%的进项!在实际生活中,有一些凭证可以进项抵扣,为公司省钱,如果看到可得好好保管起来。01税局明确!1%的专票可以抵扣9%进项!1、小规模3%减按1%政策再延长!

税局明确!1%的专票可以抵9%的进项! 根据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开具的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虽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3%减按1%征收的政策,但,并没有相应的更改 财税〔2017〕37号规定的3%的专票可以抵扣9%进项的规定。 那1%的专票到底可以不可以抵扣9%的进项税?官方给了明确答复!

其实,从原理上推,国家针对疫情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优惠政策,目的是为了减负,如果1%的专票只能按1%抵扣进项,这无疑增加了下游税负,这也不符合制定此优惠的初衷。所以, 1%的专票是可以抵扣9%进项税的。3、怎么计算抵扣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开具的一张农产品专用发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000元。则,A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000*9%=9000(元)。注意,此处是用不含税金额来计算进项税额。4、购进农产品用于深加工,加计扣除1% 还是上述例子,A公司在购入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领用进行深加工时(加工13%税率的货物),再加计1%进项税额。5、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项目有哪些?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其中,9%税率的相对难记一些,归纳如下: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02农产品抵扣进项总结第一种情形: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税率9%、6%货物服务的农产品。 0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即:按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0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以不含税的“金额”计算进项税额。 0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以免税的“金额”计算进项税额。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财税〔2017〕37号文件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第二种情形: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在领用农产品环节,如果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加计1%进项税额。比如,5月份购进一批农产品,购进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6月份领用时,确认用于生产13%的税率货物,则在6月份再加计1%进项税额。第三种情形: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 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需要说明的是: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03记住!这些凭证不要丢,可以抵扣1.农产品收购和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例外: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政策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旅客运输相关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举例如下:甲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2张网约车的发票,分别是纸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由于2张都是普通发票,因此未抵扣进项税。正解:网约车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纸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六条第一项: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政策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3.通行费普通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举例如下:甲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2张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张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另一张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由于两张都是普通发票,因此未抵扣进项税。 正解: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04一图说清楚企业哪些票可以抵扣

“异常凭证”不能抵扣?“三招”教你防范一、什么是异常凭证? 【 “异常凭证”范围】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二、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异常凭证”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按不同情形区分处理:1、尚未申报抵扣,暂不允许抵扣2、尚未申报办理退税,暂不办理退税;3、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4、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5、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三、那么应该如何防范风险呢?第一招:业务真实是前提 取得发票必须源于真实的业务,且真实业务也要确保各环节手续完整。一、尽量通过银行对公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转账回单。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二、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运输货物,比如物流公司、快递公司,取得正式的物流托运单或者快递单,方便作为货物流环节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如果无法取得正规运输凭证,需保留完整、清晰的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交接环节凭证,比如提货单、出库单、验货单等,并严格要求交接货双方签字盖章。三、仔细比对发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银行账号、发票专用章等信息一一比对。尤其是对新供货企业或者临时供货企业(包括网店),更应作重点审查。第二招:加强供应商评级管理 在交易前通过对交易对方的税务登记信息、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到供应商实地考察,是否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同时,为了规避发票风险,在合同签订时候也应该对发票的开寄送等要求和权责给予明确。另外,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官方或大型平台的公开数据查询企业的信用情况。1.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查询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对外公开的纳税黑名单、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等信息。2.可以到大型平台的公开数据查询企业的信用情况,比如成立时间,企业违规记录等信息。3.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异常经营信息。第三招:健全报账打款的财务管理内控系统 防范异常凭证的关键点,还是在于企业财务部门要建立好完善的财务管理内控系统。比如,所有的报销入账的发票,应具备相应的合同、物流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按规定的程序审批签字,并由专人严格按照流程审核通过后,才能给对方打款。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企业会计等相关人员也应对业务员做好基本的背景调查,同时严格按照流程审核报账打款。

物流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您好!很多物流企业选择以转包的方式把自己的业务交给网络货运平台,以此获取9%的运输进项。但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方式的操作是一定要注意控制风险。

最大的风险就是不规范平台带来的虚开风险,有企业说我们就是把真实的订单给到了平台企业,他们会帮我们录单,票都是真实的。但你的业务真实,不代表你获取的发票就一定没有风险。 这个问题我们分三种情况来看。

一是支付方面:事前已支付司机运费了,通过网络货运平台走账回到私账,会有巨大的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和xiqian风险。

二是业务层面,《办法》中要求平台进行全过程、透明化、实时jiankong和动态管理。如果后补录单,即便用司机APP接单,如果司机不实时操作,那司机实际运输时间、轨迹和平台业务时间、轨迹无法匹配,也属于异常情况,平台操作过程要注意货主实时下单,司机实时接单。所有运输参与方实时维护节点信息,才真正规避虚开风险,即便大部分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再三强调自己是五流合一,但也请注意甄别。

平台是否合规可以基于几方面来做判断,一是平台是否和司机签订合同,二是订单补录还是实时下单,三是司机是否通过APP做运输执行操作,并通过APP来收取运费。最后一点是你的业务真实,不代表你的数据不被作为其他人卖票的税收依据,有很多这类企业为了迎合《办法》的要求,会购买真实的轨迹来做税收依据,当一个轨迹在国家监测平台出现两个订单时,总是会被卷入虚开调查中。

除了不规范平台带来的虚开风险之外,第二个风险就是税收外流带来的地方税务稽查风险。

如果企业把所有业务都委托给网络货运平台,那么企业营业收入再大,但在税收贡献上是非常小的,一般来说,税负变动异常,税负率长期低水平状态也是很容易引起税务机关注意的。

第三个风险是:目前很多物流企业为了控制风险,会选择三四个平台来合作,以为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更安全,但实际情况是多个篮子意味着多个风险点的叠加,而且在平台选择上也加大了困难。

第四个风险就是支付上采用银企直连带来的资金风险,因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在实际合作中大部分只是财税合作,并未实际进行司机调度和运输服务,因此都是给把平台账号给到企业,由企业自己调度并进行系统操作,因为要符合网络货运的规定,从法务上合规,一般在支付时采取银企直连的方式,钱要先充到平台的子账户,实际此账户虽然时企业的名字,实则为平台公司账户,倘若平台突然关闭,会存在重大的资金风险。因此在选择平台时一定要对平台企业在技术、运营、信用、实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谨慎选择。同时物流企业一定要基于自己的实际业务情况,综合考虑,做好税务结构的规划,合理合法合规的进行税筹。

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