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1、税务稽查风险的概念 税务机关在依法对 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和处理的过程中同样存在着风险。鉴于税务稽查负有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和代扣代缴义务及对征收方征管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收 法律法规 和规章进行监督的职责,因此税务稽查机构和税务稽查人员就要对其作出的税务稽查结论及税务处理意见的公正性负责。如果税务稽查人员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有失客观公正,提出的稽查处理意见存在错误,那么他势必要承担相应的稽查风险和法律责任。 从广义上讲,税务稽查风险是指税务稽查人员在执行整 个税 务稽查任务中面临的风险,包括税务稽查人员判断失误的风险以及被稽查对象和环境因素造成的税务稽查人员受到损失或不利的可能性。 从狭义上讲,税务稽查风险是指被稽查对象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税务稽查人员进行稽查后发表了不恰当的税务稽查意见的可能性,它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 2、税务稽查风险的种类 税务稽查风险主要有四大类: (1)被查对象存在着税收违法行为,但稽查人员在检查时未能发现,从而引起税务稽查意见失当的风险。 (2)受到稽查人员水平和稽查成本效率的制约,影响到税务稽查判断和评价的正确性,或稽查机构认为作出稽查意见的证据已充分可靠,但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要求存在差距。 (3)税务稽查人员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和自身素质的制约,如税务稽查人员的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对被查对象的涉税违法行为视而不见,造成不征少征税款,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4)税务检查事后因缺乏监督和管理,纳税人对检查结果不作正确的账务调整,导致企业再次 偷税 。 税务稽查风险潜在地存在于稽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稽查人员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很容易提出不恰当的稽查意见,产生稽查风险,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比如:提高稽查人员的风险意识,规范稽查程序,收集充分可靠的稽查证据等,尽力将税务稽查风险降到最低。
浅谈如何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税务稽查在整个税收征管流程工作中处于最后一道关口,肩负着外查偷逃、内查不廉、规范征纳行为、打击涉税犯罪、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任务。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如何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加强纪律约束,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合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是摆在全体税务稽查执法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纳税人偷税手段逐步向科技化、隐蔽化蔓延,采取不建账、建假账、账外循环、现金交易、虚开发票、不开发票等各种手段偷、骗税收的行为较为突出。
稽查人员如果对企业基本情况、具体生产经营方式不熟悉。
在选择稽查方法、收集违法证据等方面,极易造成判断失误或失查,从而引起税务稽查处理失当的风险。
(二)随着税收行政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对税务稽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与税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不断地修改完善,这就使得税务稽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更加细化和具体,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时稍有疏忽,就会存在程序不规范或不合法的风险。
(三)随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数量众多,变化频繁,稽查人员掌握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难度加大,使得稽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因忽略某些法规政策或者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而产生稽查风险。
另一方面纳税人经营活动日益复杂化,这就要求稽查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尽可能掌握与稽查工作相关的知识,包括财会、电算、税收政策、法律等相关知识。
但目前基层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远不能达到这一要求,使税务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失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四)结合近年来稽查工作的实际经验,稽查风险存在于稽查办案的各个环节。
在目前的税务稽查工作中,往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执法过程中往往偏重于从各种税收政策性文件中查找办案依据,而忽视了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定的办案程序要求,导致稽查办案程序上的缺陷,削弱了稽查办案的刚性,增加了税务稽查风险。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容易产生的环节 (一)选案环节的执法风险。
选案违法,违背稽查对象选定的原则,私自对纳税人进行检查。
现在大多数稽查部门还是主要依靠人工选案,人工选案带有较强的主观随意性,容易产生掺杂人情私利,选案行为也有较大的自由度,容易滥用手中的选案权,任意扩大检查范围和检查频率。
案件泄密,举报中心人员或其他办案人员,不遵循保密原则,擅自泄露举报内容,致使检查人员无法正常开展税务稽查。
对工作不负责任、擅自隐藏举报材料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税款的。
(二)检查环节的执法风险。
违反法定程序,该送达的不送达,该出示的不出示,虽然《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稽查实施环节的程序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严格的遵守,造成违反程序的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实施检查,超越或滥用职权行使税务检查权,比如在调查取证时对当事人进行引诱、逼供或搜查等不当的权利,就会造成超越或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
不认真检查,不真实上报检查情况,造成税款流失的。
比如在检查中稽查人员对检查内容上有较大的选择自由度,该查深不查深,该取证的不取证,或者为谋私情私利避重就轻而对重大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此时可能造成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
泄露商业秘密,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稽查人员在检查中所了解到的企业重大商业信息或商业秘密,如稍不注意就可能泄露出去,此时就有可能违法。
(三)审理环节的风险,不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告知纳税人应有的权益。
对应查补的税款不予查补或擅自决定减少查补税款。
对案件证据未进行审查,对证据的审查不严或对证据是否合法审理不当。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资料不全的案件未按要求进行补正,造成税款的多征或少征的。
对达到移送标准税务违法案件不移送的。
以上都可能造成违法。
(四)执行环节的风险,不认真履行职责,执行不及时,或执行不全面。
违反法定程序,采取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当,导致纳税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决定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不执行或部分执行,都可能造成违法。
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税务稽查人员执法风险意识,提高稽查办案能力。
一方面加强对税务干部的防止职务犯罪和两权监督、税收法规政策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稽查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训练税务稽查人员敏锐的洞察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引导稽查人员主动学习适应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新时期偷、骗税手段的变化,提高专业化办案能力。
(二)严格按照稽查执法程序开展税务稽查,稽查人员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办案,以合法有效的程序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首先,规范税务稽查取证。
在稽查工作中要注意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执法随意性引发的稽查风险。
二是加强税务稽查证据与司法证据形式、内容和标准的统一。
税务部门应与公安、法院多沟通,协调和统一取证的要求,确保在办案中,按行政诉讼中的取证规则收集充分的证据,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在执法过程中加强税务稽查文书制作和案卷整理的规范性。
稽查文书和案卷可综合反映稽查相对人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所有情况,是税务机关了解税务违法案件的重要稽查档案,加强文书制作的规范性能为稽查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提供相应凭证,因此是有效避免执法风险的重要手段。
因此,要在实施检查、调取帐薄、对纳税人进行询问等程序时,保证执法程序的合法、有效。
(四)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告知制度是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有效途径。
首先,在税务稽查办案的立案、实施、审理、执行各大环节都要将相应的救济权利及时告知纳税人。
这样做既能降低税务执法风险,又能向纳税人传达税务机关的稽查执法信息,从而将部分涉税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
其次,对稽查实施环节已经检查完毕,在审理定案之前,召开由稽查部门和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共同参加的协调会,与纳税人交换意见,慎重定案处理。
(五)加强税务稽查的内部考核提高税务稽查质量,对税务稽查质量进行科学、严格的评价和考核,可以有效地督促税务稽查人员遵守稽查规定,提高税务稽查质量。
另外在形式上可采取不定期交叉检查和复查的办法,提高稽查质量,从而大大降低稽查执法风险。
企业如何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是企业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评估企业税务遵从风险,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为企业税务管理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具体步骤如下:
资料搜集:收集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业务合同、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纳税申报证明等相关资料。
分析资料: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确定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点。
评估风险:对存在的税务风险点进行评估,确定其危害程度和发生概率,判断风险的严重程度。
制定对策: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实施对策:将制定好的对策和措施落实到实际操作中,确保企业的税务风险得以有效控制。
监测评估:对实施的对策和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税务风险得到长期有效控制。
税务风险评估的具体步骤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核心是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企业税务情况,找出潜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