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企业注销简化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9 21:32:45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破产的情况时,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前往相关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

办理税务注销时,流程有哪些?公司税务注销流程税务注销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时,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流程如下:1、纳税人进行纳税注销时,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填写有关注销税务申请表时,需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与清缴相关税款。

纳税人在办理完相关清缴发票及税款后持相应税务注销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人员在进行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的录入时,需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

在注销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

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注销稽查且盖章后,携带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前往相关主管税务所进行注销工作。

税务人员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相关税务登记证件等,并开具税务销登记通知书。

简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的内容根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64号)规定,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一)简化资料。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二)开设专门窗口。

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三)提供“套餐式”服务。

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四)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人员应负责问清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分类出具需要办理的事项告知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

(五)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

对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涉及多事项的,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并优化流程、岗责,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税务简易注销的条件和流程「公司简易注销步骤」

近年来,尽管国家层面屡屡强调简化程序,比如《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注销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供一份清算报告,就可以公告公司终止。2017年3月,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然而,现实却并不乐观。

注销企业难,为什么还建议企业如果不经营,一定要去注销?

因为长时间不经营又不注销,从工商局的角度,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吊销营业执照,股东需承担相应未依法清算的责任。从税务局的角度,即使没有继续经营,但是申报纳税的义务仍然存在,逾期未申报,除了会被罚款,对法人、股东日后再次申办企业也会造成障碍。

为了让广大创业者了解注销、税务注销,小编为创业者整理了一个详细的攻略,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税务注销流程

(一)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二)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报送资料

办理时限

(一)

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二)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办理结果

纳税人领取《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纳税人申请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1)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或者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请办理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请办理注销。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应当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

已在税务机关进行社会保险费信息登记的,还应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办理注销的,与纳税人相关联的资格类信息,可不做自动失效或取消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务行政许可、税收优惠资格、税务认定资格等)。

本事项适用容缺办理。即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具体容缺条件是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的纳税人,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法律主观:若是一家公司开不下去,是不是不用管就行,这不行,若是公司不经营了,就必须注销。我国对于公司注销有明文规定的处罚,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会受到严重的惩罚。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公司注销税务登记的办理流程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应在对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税务登记机关为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二、注销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企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1)、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6)、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个体: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1)、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4)、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三、注销税务登记时限要求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形及期限包括以下三种: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之后经税务管理部门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一、什么情况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向迁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四、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1、纳税人申请办理纳税清算时,首先到所管辖的征收所领取《纳税清算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填写如下内容:计算机代码、企业名称、经济性质、详细地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纳税清算申报情况、申报书附送的有关资料;2、交回税务代码章、税务登记正副本、税务机关发放的有关纳税资料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除个体户、定额户之外的纳税人,持征收所签署意见后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备稽查所检查;3、纳税人经稽查所稽核检查后,持稽查所签署意见的《纳税清算申请表》到纳税服务所办理注销;4、纳税服务所收到纳税人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并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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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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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注销流程如下:1、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3、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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