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暂估成本税务风险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19:09:14

“暂估入账”是会计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管理方式。采购材料已经入库,却没有收到发票,会计暂时入库处理就成了首选。但是,最近 又有企业暂估入账被税务稽查,因暂估成本500万元缺少税前扣除凭证、未作纳税调整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罚款。

“货到票未到”,公司会计面对此类采购材料入库时, 暂估入账挂应付账款,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但是在汇算清缴前,部分材料已经消耗依旧没有发票,并且也没有实际支付,那这笔未缴纳税款就属于 虚假纳税申报,被税务机关处罚是迟早的事。

要不想被查、罚款,2022年,企业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1、 采购入库的存货暂估入账问题

采购入库和发票获取时间存在一定时间差,采购中的存货入库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一般按照暂估入账处理。取得发票后,会计再做调整。 由于暂估金额不包含增值税,所以 企业在申报纳税前不按发票金额入账,就会被税局判定为 偷逃税。2、 暂估入账涉税问题 (1)成本费用扣除 税总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企业纳税申报环节,所有成本费用发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不然引发税务风险,轻则罚款,重则老板和会计被判刑。

所以,会计务必提醒员工上传发票原件到《发票小工具》进行报销,会计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打开《发票小工具》中的发票详情进行智能查验,务必把收到的发票进行查重和真伪查验,快速确认发票没有问题后再通过报销审核、入账等操作。

(2)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财会〔2016〕22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进项税额。然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金额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暂估原材料太多有什么税务风险?

暂估原材料过高,当期有虚增资产的嫌疑,会造成当期成本过高,利润变低,但是暂估的原材料会在收到发票时冲回暂估,一般来说是不会有什么税务风险的,不过如果过于异常可能就是在调节利润,减少当期的所得税,原材料的暂估还是合理一点,不然没啥税务风险但是回完成成本忽高忽低。

暂估价材料是否在风险范围

暂估价材料有两种情况:

企业材料采购时货票分离,货先到,发票未到,这种情况下先用暂估价入账,待正式发票收到后再冲回暂估价按发票价格重新登账。

多出现在建筑工程行业,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暂定价格,包括除设备暂估价之外的材料暂估价格。

这两种情况都存在一定的风险,都需要进行风险防范与控制。

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不能取得发票和价格的变动。一般暂估价材料的价格是根据企业历史成本或市场价格估算的,对于未支付或未实现项目,只有最终实现(开票、付款)后才能说没有风险了。另外,暂估价材料较多会引起税务怀疑,认为你们有意不入账或不开票。

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暂估价赶不上市场价格波动,尤其是一些大宗商品和期货商品,价格浮动对预算或招标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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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构成偷税行为,对该单位上述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元。“暂估入账”的合规与风险应对不标准的“暂估入账”操作却可能被怀疑存在隐瞒收入、购买虚开发票、虚增成本的违法行为,甚至可

暂估成本但没拿到票不调增,风险大吗?

如该暂估成本已影响当年损益,且在次年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仍未能取得相关合法票据的,那么,当年度应就影响损益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未依法作纳税调整处理,那么,一经税务局查实,对纳税人补征

暂估入账成本未收到票调增纳税问题?

那么,应调增2020年度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并入2021年所属期补缴企业所得税,否则,存在滞后纳税而补计税收滞纳金以及税收处罚的风险(如果超出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才调增及补申报也应计缴税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