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税务所进行税种核定,带好营业执照、发票购买本、财务人员上岗证、以及银行代扣税款协议。协议一般在开户时,银行会给到公司。
如果是找了代理记账机构的,机构会负责全程。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章程、三方协议(银行代扣税款协议)、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部分区域可能会需要法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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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在申报前必须向专管员报到,报到的同时需要专管员进行税种认定,税种认定后才能进行纳税申报。
税款划转是另外一种银行直接代收行为的业务。这个可以在后期都可以进行。
第一次申报之前需要找专管员认定税种,税种认定后专管员进行税种增加操作,报税大厅才有贵公司的资料,才能进行纳税申报。
6%服务型企业一般纳税人,11%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17%贸易、生产型一般纳税人。
什么情况下要做税种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种核定
税种认定可以网上办理进入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网上报税;2、点击网上税务登记;3、进入税务登记点登记类型选择;4、根据营业执照的类型选择登记类型;5、真实完整填写税务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发送地税机关;6、发送网上税务登记申请后可查询登记处理状态并根据地税机关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地税机关领取税务登记。
一般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办法: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税种认定怎么办理税种认定办理所需要携带的资料:1、法人,实际经营者,财务人员的联系方式;2、帐册(需要贴好印花税票并划销);3、银行帐号,开户银行许可证;4、经营地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印花税一般为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相关印花税的购买可以交给你的兼职会计处理),房产证,房租发票,房租营业税税单;5、印花税购票凭证;6、财务人员录用合同,会计上岗证;7、工商,税务,企业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新企业在取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一个月内要到税务所专管员处申请税种核定,如半年之内仍未申请核定或已申请核定未购买发票的企业税务部门有权将其列入非正常户,并以行政处罚。
税种认定是根据经营范围而定的,贸易公司主要就是国税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及地税交的一些小税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