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设立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经费总额的40%上交,60%留做工会组织经费。单位如果没有设立工会组织,提取的工会经费必须全额上交地税。也就是说,如果当地工会和税局有协议,请税局代收代缴,那么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由地税代收代缴工会筹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