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网上纳税根据税种的不同,分为国税和地税两种申报方式。 一、国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截止日期前,通过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纳税申报”模块在线提交电子报表。 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二、地税申报: 1、填写申报表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没有在地税部门做过税种登记的税种,网上不能申报,分为主表和附表,先填写并保存所有附表,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如:营业税申报。 2、正式申报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未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 3、网上划款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地税局会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纳税人可在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获取地税扣款信息。 4、申报查询、划款查询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 5、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如何进行网上报税?国税和地税国税网报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先下载“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
到税务局下载企业基础信息;
登陆所在国税局网站申请网上申报用户,可请税务专管员通过税务端内部网站代为申请;
使用“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生成增值税、所得税及财务报表;
在申报期内将生成各类报表信息导出,并上传至所在国税局网上申报平台。
辽宁房产土地税怎么在网上缴纳依次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进入该功能。或使用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功能搜索“财产”、“行为”等关键字进行模糊搜索进入功能。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路径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路径 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中,选择税款属期(如果系统提供的选项无法满足需求,可以选择“自选”进行税款所属期起止的选择),选择所属年度,勾选需要申报的申报表信息。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温馨提示: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需要存在税源信息,点击对应的“税种”后的“税源采集”跳转到相应的税源信息采集界面进行采集。具体税源采集操作详见下文。 2.纳税人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应先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后面的“税源采集”链接,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2.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首页 没有采集过土地或房产信息则显示为空。纳税人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对应的土地信息。
没有采集过城镇土地使用税页面(无土地信息)
查询城镇土地使用税页面 2.2新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点击页面【新增土地】按钮,在系统弹窗中选择纳税人类型、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土地取得时间、土地取得方式、行政区划、所属街乡,填写占用土地面积、土地坐落详细地址,自动带出对应税务机关名称,经办人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下图所示。
新增土地
新增土地信息填写数据 如果税源信息有误,在未进行申报的前提下,可以点击【作废土地】将该税源作废重新进行维护。
作废土地信息 如果需要对已经申报的税源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可以点击【基本信息】,在弹出页面中对税源进行更改。
3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信息 在维护完土地基本信息后,可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维护应税信息,也可以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选择对应的税源,点击【应税明细】进行维护。如下图所示。
弹出对话框确认维护应税明细
采集表中维护应税明细 进入页面,如果未采集过应税信息,那么自行维护应税信息,选择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和土地等级,如果存在减免税信息,在减免税信息栏进行维护。如下图所示。
采集表中维护减免信息 如果税源明细有误,在未进行申报的前提下,可以点击【作废土地】将该税源作废,重新进行维护。
作废土地 如果需要对已经申报的税源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可以点击【应税明细】,对税源进行更改。变更时,选择需要修改的税源信息,点击【变更】,可以对土地等级、占地面积、减免税等应税信息进行修改,注意,变更日期的选择影响变更后的税源有效期起始时间,“变更时间”应当选择税源生效的前一个月。
4纳税义务终止。 点击【义务终止】,系统弹窗显示义务终止信息,选择“土地转出时间”,点击【纳税义务终止确认】则终止该土地的纳税义务。如下图所示。
纳税义务终止 温馨提示:1应税信息已申报未开票,请先作废申报表再变更应税信息。应税信息已申报并开票,变更应税信息后无法作废该属期的申报表。 2如果应税信息已申报,调整应税后可能导致多缴税款的产生,请先作废申报再进行应税信息的变更。3需要按“月”进行税种认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行税种认定。 3.完成税源采集后,勾选申报表信息,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选择界面。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转申报主界面。
税源选择 税源选择完成后,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下一步”,系统跳转到申报信息确认界面。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双击税款信息一行,可以预览申报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