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范围包括居民个人的各种应税收入,其中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经营租赁所得、利息、股息、股利、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等多种类型的收入。
在个人综合所得中,如果存在两处或多处收入,税务机关会根据个人所得的事实情况,对其评估的综合金额来确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一般情况下,对于多个来源的收入,在纳税评估时,可以进行相应的扣除和抵免,以降低纳税额。
因此,在中国大陆地区,无论是从哪些地方获取的收入,在综合计算时,都必须进行相应的汇算和纳税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和政策在不同时间和地区会有所变化,建议在纳税时参考当地税务局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或寻求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