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种情况:
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明确发票开具方、发票取得方、金额、发票编码等信息,也可以让对方提供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需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方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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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是江苏省主管国家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营业税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业及2002年以后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同时,还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负责全省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省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纳税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围绕江苏经济发展战略,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和监督职能,努力为发展市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
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方针政策情况。
管理全省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省辖市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管理江苏省税收学校。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
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方式有哪些根据银行情况主要可选用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系统查询:系统内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业务系统向承兑行进行查询,具体业务处理应遵循银行会计部门的有关规定;系统外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核心业务连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查询。
实地查询:实地查询可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查询成本后,由具备审验票据资格的实查人员外出进行查询,携票外出实地查询时,必须由实查人员双人同行,业务申请人应随同前行,如业务申请人不能前行查询的,应出具银行人员持票进行查询的《委托持票实地查询授权书》,实地查询适用于同城及异地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
传真查询:查询人员将填制好的查询查复书、承兑汇票复印件和相关证件传真至承兑行查询查复部门,收回承兑行签章(结算专用章、经办人名章)的查询查复书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卡片)传真件、查询人员应在业务审批表上记录查询情况(查复人员姓名、时间、查复结果、查复行的电话等内容)并签字确认。在完成票据传真查询办理业务的同时,按规定分别进行核心系统查询或实地查询,以最后正式的查询查复书为主要存档依据。
委托他行代理方式查询:采用委托他行代理方式查询方式查询的,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63号)的要求执行。
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是为了保证票据真实性、防止“克隆”票据、辅助鉴别票据真伪的一种手段。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票面要素是否齐全相符,汇票是否已办理挂失,汇票是否公示催告,他行是否已经办理查询等,必要时可与承兑行的票据底卡联进行核对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