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企业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 1、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发生除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情形以外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一般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适用税率即11%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款: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综上所述,纳税人手中的土地使用权在平时的利用中产生的利益往往都是基于国家赋予其土地资源的基础上之上的,所以作为回报就应该以缴纳税收的形式来偿还给国家经济的发展需要,而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所要缴税的部分要按照不动产的销售类型来征收。
卖房如何交税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若是满2年可减免。
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印花税: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目前按每本房权证收取5元,其他暂免。
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卖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挂牌:房主在卖方时照一个靠谱的房屋中介是至关重要的,同时我们在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需要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有些房屋中介为了压低房屋价格而赚取中间差价,会下支付给房主一些定金,因此我们在卖方过程中千万别收取中介的定金。
委托不等于全部放权:房主在卖房时最好不要全权委托,否则有些中介公司会不经卖方同意,完全按照自己意愿买卖该房屋,同时也会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因此我们最好在卖房时不要完全放权。
谨慎交钥匙:在买房过程中,最麻烦的就是带人来看买房了,如果不留钥匙给房屋中介公司,那么中介每次带人里看房都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如果留给中介钥匙,又可能因为看房的人多而导致房屋出现损坏或者被盗的风险,因此交钥匙需要谨慎,最好与中介约定好看房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