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企业会计报表填写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04 22:00:39

企业会计报表的填写是有点复杂的资产负债表的填写:1、年初余额栏的填列方法年初余额栏应该根据上年末的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填列2、期末余额栏的填列方法(1)根据总账科目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2)根据明细科目账的月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且企业不能自主的将清偿义务展的长期借款后的余额计算填列(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尽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的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5)综合应用以上的方法填列如资负债表中的存货需要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质周转材料在途物资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利润表的填列方法(1)上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上期金额应该根据上年改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2)本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本期金额栏应该根据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进行填列3、现金流量表(视具体的企业具体的业务结构而定需要自己的详细分析这里不做解释了请见谅)(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投资活动产生的先进流量(3)筹资活动能够产生的现金流量(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上年金额填列方法(与利润表的填列方法相同)(2)本年金额的填列方法(与利润表的填列方法相同)会计表报的填列需要详细的学习需要实践才能更好的掌握的这里只能如此简单的给些说明了。

企业所得税报表怎么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各列次的填报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各行次的填报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

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

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

第27行至第33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

其中: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6行基础上,填报第28行至第31。

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0行、第32行、第33。

具体项目填报说明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不参与计算。

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

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

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

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

第6行“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金额。

本行通过《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填报。

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等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税收上采取加速折旧,会计上未加速折旧的纳税调整情况。

本行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填报。

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

第9行=4行+5行-6行-7行-8。

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25%。

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

第11行=9行×10行,且11行≥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行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

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

第13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此前月份、季度累计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写。

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经预缴(征)的所得税额。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

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15行“累计金额”列=11行-12行-13行-14行,且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第16行“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未办理退税,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第17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7行“累计金额”列=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二)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期金额”列不填。

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1)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12。

(2)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4。

第21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22行=20行×21行第2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

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

第2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24行=第22-23。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1.第2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

(四)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有关项目的填报第28行“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当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5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4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上述计算公式中“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填报。

第29行“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4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跨地区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填报。

第30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1)“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5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上述计算公式中“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50%;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执行填报。

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

第31行“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填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设立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按规定视同二级分支机构的部门,所应分摊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第32行“分配比例”: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填报依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确定的该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

第33行“分配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按分配比例计算应预缴或汇算清缴的所得税额。

第33行=30行×32。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填报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本年预缴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本年度新办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上年度“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预计本年度会计利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否”。

纳税人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鉴于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按照上年度第四季度预缴情况选择“是”或“否”。

本栏次为必填项目,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第9行=4行+5行-6行-7行-8。

第11行=9行×10。

当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

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时,填0。

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

第20行“本期金额”=19行“累计金额”×1/4或1/12。

第22行=20行×21。

第24行=22行-23。

第28行=15行或24行或26行×规定比例。

第29行=15行或24行或26行×规定比例。

(二)表间关系第6行=《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第1。

第7行“本期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第13行11列;第7行“累计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第13行16列。

第23行=《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1。

第30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

33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与填表纳税人对应行次中的“分配比例”、“分配所得税额”列。

税务登记表怎么填写

问题一:分公司税务登记表如何填写? 这个要根据你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问题二:个体经营户税务登记表怎么填 1、纳税人名称:(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填写,有就写,没有就写个人名) 2、纳税人识别号:个体户一般填写身份证号码+地区序列字母+顺序号;有代码证的,前六位与工商前六位相同+代码证号码 3、登记注册类型:个体工商户 4、开业(设立日期):(按工商执照填写) 5、批准设立机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生产经营期限: (按工商执照填写) 7、证照名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8、证照号码: (按工商执照填写工商执照号码) 9、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填写) 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0、生产经营地址: (按工商执照填写) 11、邮政编码:(当地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同上 12、其中固定工人数:(正常需要写,一般为1) 13、面积:(指的是经营地的占地面积,包括房屋和场地) 14、国标行业:口口 口口 口口 口口 这8个框 (不用填,由税务机关查找后填写) 15、 国籍或户籍地: ( 按照身份证内容全部填写) 16、移动电话:(可不填写) 电子邮[email protected] (可不填写) 17、身份证名称:(填写“居民身份证”) 18、证件号码:你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问题三:税务登记表怎么填 1、纳税人名称:(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填写,有就写,没有就写个人名)

纳税人识别号:个体户一般填写身份证号码+地区序列字母+顺序号;有代码证的,前六位与工商前六位相同+代码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个体工商户

开业(设立日期):(按工商执照填写)

批准设立机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生产经营期限: (按工商执照填写)

证照名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证照号码: (按工商执照填写工商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填写) 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生产经营地址: (按工商执照填写)

邮政编码:(当地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同上

其中固定工人数:(正常需要写,一般为1)

面积:(指的是经营地的占地面积,包括房屋和场地)

国标行业:口口 口口 口口 口口 这8个框 (不用填,由税务机关查找后填写)

国籍或户籍地: ( 按照身份证内容全部填写)

移动电话:(可不填写) 电子邮[email protected] (可不填写)

身份证名称:(填写“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你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问题四:在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时都要填什么表 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需填的表格税务局会发给你。你只要带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司经营地租赁合同及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带着房产证复印件,还有公章、财务章去办理就可以了。

到那里会让你填税务登记表、税种登记表、发票审批表、开户行情况表。随后税务就会让你办理税控系统申请、购买等事宜及签定三方协议。还要到地税办理手续,也要办理网上申报事宜及签定三方协议。地税也要带着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第一次报到可能丹会要你所租房屋应交纳房产税的税票及复印。还要填写关于开户银行账户事宜的表格。

问题五: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怎么填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网络税务预登记填表说明

组织机构代码:指纳税人向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纳税人名称: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其中对于工商营业执照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的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应按照如下标准划分:①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由1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持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纳税人应选择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需要领取工商执照的非企业单位选择其他内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准业执照信息

工商机关标志: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工商机关标志应选择“是”;由其他批准设立机关核发执业证照的纳税人,工商机关标志应选择“否”。

工商机关名称:指工商执照上签章单位名称。

证照名称:指工商执照的名称。

证件号码:指工商执照上的注册号码,冠字及号码均需填写。

批准设立机关:指工商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的核发机关,以签章单位为准。

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指有关核准执业证件(工商营业执照除外)上的注册号码或文件号,冠字及号码均需填写。

工商发照日期: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日期。

开业(设立)日期:指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生产经营期限: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的生产经营期限填写。如: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长期等。对于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未标明生产经营期限的,起始时间按照证照中成立日期填写,终止时间可空白。

注册地址: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的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执业证照上的地址的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

纳税人的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不一致的,其生产经营地址确认原则:

生产、加工型纳税人,以制造、生产、加工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②对于有固定销售场所的商贸型纳税人,以销售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③对于无固定销售场所的商贸型纳税人,以固定办公场所为实际生产经营地;无固定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经常变化,难以确定的,注册地视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④交通运输、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纳税人,以注册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⑤广告业、旅行社、中介服务、社会团体纳税人,以固定办公场所为实际生产经营地;无固定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经常变化,难以确定的,注册地视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⑥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洗浴业、理发、洗染、照相复印业的纳税人以劳务发生地作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⑦其他行业纳税人,以注册地为实际生产经营地;

(生产经营地址)邮政编码: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的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

问题六: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时候需要填写税务登记表吗? 必须先行填写税务登记表的。

税务登记表是税务登记证的直接书面申请材料。

问题七: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怎么填写? 你是哪人啊?要是和我一个地的,我送你一个《税务登记表》范本

问题八:请教税务登记表中的单位性质如何填? 1)国家行政企业事业单位

2)公私合作企业事业单位

3)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

4)社会组织机构5)国际组织机构

6)外资企业事业单位

7)私营企业事业单位

8)集体企业事业单位

9)国防军事企业事业单位

依我看应该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九:税务登记表的种类及如何填写? 根据企业注册类型不同,税务登记表分为六个种类:内资企业税务登记表、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表、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表、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表、个体工商业户税务登记表、其他类别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应根据企业注册类型领取相应的税务登记表和《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纳税人识别号的组成: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较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个体工商户以公安部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5位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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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日期。首先需要填写的就是日期,这个日期并不是填写报表的日期,而是税款所属期。小规模纳税人所属日期比较特殊,是按照季度来填写,比如第一个季度就是1月份到3月份,所以这个日期不要填错了。2、填写本期数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