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核销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11 12:01:50

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纳税主体选择界面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管证编号.需要注意选择外管证所属的税务主体时,需要使用法人的办税人员信息登陆电子税局,要保证法人所登记的手机号码正常使用并可以接收到验证码.

选择套餐业务中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

将纳税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在"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外出经营情况"中点击"选择".系统会自动带出预缴税款信息,与手上预缴税款时的完税证明核对无误后,选择"提交"即可.

成功核销外管证时报告状态会显示"报告已反馈".

大家都在看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过期了未去主管税务部门核销或延期会罚款吗?

半年期限都过了?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

老师,经营地税务都填反馈表了,为什么在机构地税务里都显示跨区域涉税事项表未核销?怎么样解决?请教?

《反馈表》填报了,是不是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没有在网上推送?应该到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查询一下。税总发〔2017〕103号: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