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除了涉计相关体制的变更,更关系着人事的变更,牵动着每一个内部工作人员的心,国地税合并的消息,也表现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应,引来不少人的围观,其中更多人关心的则是人员编制问题,尤其是那些事业编的工作人员对于何去何从更是感到迷茫。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地税合并相关政策 根据目前的政策,国税地税两个部门将会在8月份之前合并,实际上很多地方,国地税早已经联合办公,合并是一家利国利民的好事,给纳税人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国地税合并后会采用联合办公的方式,这是早已经提出的一种举措,只不过在政府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加深合作,目前在国税地税任何一个大厅,大家都可以发现,都会兼有国税地税两个单位的窗口。 目前在营改增过后,国税的繁忙程度,近乎十倍于地税,如今合并,估计也不会有太大的人员流失,地税的工作人员将会帮助工作人员分担一部分工作量,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二、人员变动问题 (一)外包人员 实际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临时工,大家可能并不了解,几乎每一个税务单位,都招录了大量的临时工作员,对于一个大局来说,一个单位有五六十个临时工,是非常普遍的事情。 (二)派遣人员 和外包人员类似,不过他们一般由政府统一招聘,然后分配到各个单位,一般属于合同制度,算是一种长期的临时工。用以缓解各机关单位工作压力。国地税合并后,估计临时工作人员,将会被分流或者辞退一部分,两个局合并后,近乎两倍的工作人员全部留下,明显是不现实的,这是一个大家都基本可以预测到的局面。 (三)正式工作人员 实际上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可以说是编制混杂的,分行政编和事业编,国税和地税,又分为国家级公务员和省级公务员,合并后难度很大,不过按照以往的态度,凡是有编制的人,自然都会妥善安置的。 根据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各省委、各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在地税系统范围内实施公务员制度,调整和优化地税队伍结构,保证全省地税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制订的地税系统超编人员清理工作方案规定的要求: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遵循“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序进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应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清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政策,确保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由此,国地税合并后事业编的工作人员应该是会得到妥善安置的,不会出现被辞退的问题。
这次事业单位要改革!但 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纯属行政部门,但也有事业编制人员,他们应该怎样安置?行政单位中的事业干部怎么转,目前还没有定论。
个人意见应一并转为公务员编制。理由在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的,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地税、工商行政管理纯属行政部门,其中的事业干部承担的也是行政职能,理应转为公务员。
相信不久中央编办会有令人满意的定论。
地方税务局取消后地税人员去向怎样安排主要有三种去向:
进入国家税务局
部门合并后,国税局的征收面大幅扩大,所以亟需有工作经验的税务工作人员。
进入社会保障局
因为地方税务征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社保的范畴。
进入财政部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税务人员将会对财政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3]
参考资料:
国税人员编制规定——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