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法律分析由司法机关部门呢调查需要向其他单位发函请其协助调查叫协查函;即一般为两个不同地的部门之间,或者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之间的函件,要求对方予以协助调查,并有正规回复的公文。
协查函属应用文范畴里的函件类。
它的特点是,发过去,还要传回来。
目前最常见的传输方式是传真机,次之为邮政快件,很少用的是电子邮件(此方式随着政务电子化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一定会得到普遍的接受和应用)。
另外一个方式是电话查询,它属于紧急情况下的特殊手段,没有文书保障,但有信息保障。
协查函行文 从格式上讲,由标题、称谓、协查事项,回复时间,回复方式,落款单位,落款时间。
从用词上看,向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去函的,要使用敬语,俗称外交语言。
向下级部门去函的,采用正常语言即为可。
风格要求,文字简洁明了,内容平实清楚,无异义。
倘若复函迟迟不发,可能会使案件停滞,甚至导致查封扣押延长的期限到期,只好撤案。
接受协查函的单位应当积极协助调查,及时复函,使案件顺利地得到查处。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五条 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保密。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确需公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执。
首次出口退税,税务局发函是什么意思?因为出口退税企业首次出口退税(2014年将废止此条例)和厂家为关注企业的理应是都应该发函的。
发函的程序是由退税专管员将此批退税册子内的关注企业所给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内部系统里传递给对方税局,对方税局收到函调后在1个月之内处理,内容包括检查厂家出货情况,出库单,原材料单据,内销合同,打款情况等来进行核实。
若1个月之内并未有回复,你方可以要求发函税务局核实未回复原因,如调查未解决的,对方税务局可以延期复函,最长延期期限为3个月。
需要做的就是通知对方厂家准备该批出口退税册子中发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审查资料,国税局会在收到函调之后现要求厂家自查,然后再下点审查。审查后复函。
关注企业发函一次一般一年之内不会再发第二次,次年再发。
出口函调不能二次复函怎么办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1号
对复函类型为“经调查有疑点尚未核查完毕”的,待核查完毕后,必须再次复函,将处理情况及时函告发函机关。复函后发现有与原复函内容不一致的新情况的,也应及时再次函告发函单位。复函以最后一次内容为准。
可参考这一条,看能不能让北京税务局再次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