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现状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6 19:16:12

建筑公司税务筹划怎么做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这些年来建筑公司发展迅速,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纳税压力。

如果能够采取一些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法,往往能够减轻企业税负。

本文就针对建筑公司税务筹划怎么做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深空网一起了解下建筑行业的税务筹划方法有哪些吧!建筑公司税务筹划方法都有哪些?一、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是一种比较合法的避税方法。

建筑行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应当及时掌握现有的优惠政策,以便合理运用。

直接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能够起到一个较好的效果二、提高企业的成本达到合理避税的目标纳税往往与企业的相关成本相互联系,成本越高的情况下反而企业纳税支出少了。

所以建筑公司可以利用提供企业成本的方法,实现合理避税。

一般可以通过折旧的方式提高企业成本,将折旧费用计入到当年的成本中,增加企业成本,达到合理避税的目标。

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减轻税负在“营改增”政策实施背景之下,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建筑公司采取的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征税方式。

所以建议建筑公司应当与正规供应商进行合作,对于一些资质不正规,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可以减少业务往来的机会。

同时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尽可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从而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

建筑行业税务筹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哪些?一、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建筑行业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当以合法性原则作为根本前提。

必须是符合现有税收法律法规的,是在相应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

应当遵循专业性原则建筑公司税务筹划切忌盲目开展,制定相应税收筹划方案需以大量专业知识储备作为前提。

建议在专业财税人士的指导之下进。

应当遵循事前筹划原则建筑行业开展税务筹划时,应当通过对经营、投资及理财活动的事前筹划、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经济利益。

所以,建筑行业税收筹划行为应当是先于经济行为和业务往来的。

企业公司合理避税的六大方法。

建筑服务业发展现状及营改增税制设计研究?

建筑服务业发展现状及营改增税制设计研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十二五 规划纲要中指出 要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时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上海市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展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简称:营改增),正式拉开了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序幕。2012年10月18日国务院召开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提出,要适时将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因此,增值税范围扩大到建筑服务业已是大势所趋。一、文献综述国外的增值税研究对国内增值税扩围起到了导向作用,有关建筑服务行业实施增值税的研究文献梳理如下。(一)国外主要研究现状归纳这样描述增值税,增值税能在全范围内抵扣,即在应纳税的商品和劳务交易活动中, 所有由供应商收取的税款都可以抵扣。因此在中间商品、资本投资、劳务服务、进口货物及股票市场等领域都可能发生增值税的抵扣。这就为全面实行增值税的可行性提出了一定的理论依据。泰特( 1 9 9 2 ) 比较了各国增值税制度及执行结果后认为, 增值税包含从生产到零售各个环节更加可取。①C o n s s e n 指出,是否应对各种服务征税问题的讨论反映出服务是很难与产品相区别的,更好的方法是对服务全面征税,而不是选择性征税。他主要考察了中国对服务征税的情况、最合适的方法,即采用综合法对所有的服务都应该征收增值税,实行全面的增值税制度。②(二)国内主要研究现状归纳2001年,我国加入WTO,税改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学者们进一步论证了建筑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必要性。易润林和毛建军(2002)指出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刘志坚(2010)认为增值税扩围是大势所趋,根据现实情况,扩围应分成两步走,即先将建筑业、物流业纳入增值税范围,接着再考虑将其他行业改征增值税。在税制设计方面,众多学者各抒己见。在设计原则方面,众多学者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应遵循基本维持行业原税负水平,且不增加税率档次的原则(王建平,张登炎,1999;郭梓楠等,2000;易润林,毛建军,2002;陈建全,2011)。在具体税率设置上, 蔡昌等( 2 0 1 1 ) 认为增值税的税率定为1 7 % 、1 3 % 或1 1 % 所缴纳的增值税都要低于原营业税税负;丁洋(2012)根据相关统计年鉴的数据,计算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设置在略高于11%时,才能使改革前后的税负大致相等。在纳税人划分标准方面,学者们各抒己见。刘小灵(2000)认为,建筑业改征增值税首先要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线,除了将年生产经营规模因素列为参考外,还可以考虑资质级别作为参考。易润林和毛建军(2002)则认为,应税销售额大于180万元的建安企业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总的来说,现有的文献中针对建筑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设计方面的内容研究相对较少、且不系统;大多数文献并没有对各个税制要素进行详细的归纳和探讨,国内学者基本上只是对其中某一个设计要素例如税率或纳税人划分标准等进行了探讨。因此,有必要根据税制的基本要素,对建筑业的增值税税制做出一个合理的全面的设计。二、我国建筑服务业发展现状建筑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是拉动经济发展的 三驾马车之一。现阶段我国建筑服务业的增长速度较快,近几年更是呈现出改革加速、活力增强、发展加快的态势,产值、增加值、税收收入都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建筑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逐年上升。到2011年,比重上升到近几年来的最高点, 为6 . 7 5 % 。此外, 图2 中显示, 进入2 1 世纪以后,我国建筑服务业总产值也一直稳步增长,并且总产值增长率基本保持在20%以上。从数值上看, 2 0 1 1 年我国建筑服务业总产值1 1 7 , 0 5 9 . 6 5 亿元, 约为2 0 0 0 年总产值12,497.6亿元的9.4倍,快速增长的产值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建筑服务业的规模在持续不断地扩大。近年来,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行业规模快速攀升使建筑服务业利润快速增长,但是税负比例偏高,税负增长过快,增加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与投资能力,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服务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究其原因,沉重的税负可能与营业税的制度性弊端有关。我国现有流转税格局是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分立并行,建筑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导致严重的重复征税现象,如占成本很大比例的外购建筑材料、设备在购买时已缴纳过增值税,然而这部分税款无法得到抵扣,导致不同行业税负不公,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整个社会大生产活动中人为断裂,必然也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较多的困难。因此,建筑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得建筑服务业实施营改增刻不容缓。三、我国建筑服务业营改增税制设计的难点税改是一个系统且复杂的工程,在实践中必将面临诸多困难,因此,在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行税制设计前有必要对其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一)纳税地点的不确定性根据现行营业税的规定,建筑服务业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提供建筑服务业应税劳务的,则该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为其营业税的纳税地点;若从事的是跨省业务,纳税人应该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建筑服务业具有流动性大、工程复杂的特点,因此现行规定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展开。若建筑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在纳税地点确定方面有两个选择,即机构所在地或是工程所在地。纳税地点选择在应税劳务发生地,这将对建筑服务企业的财务核算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目前,大部分的建筑项目是由大建筑商竞标后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项目部或者分包给其他临时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作业。由于这些项目部或者临时的施工单位不具备较强的财务核算能力,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易出现较多的问题。此外,工程所需建筑材料一般是由总部统一采购后分配到各施工项目所在地,这样不利于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纳税地点选择在机构所在地,这对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是异地施工,税务机关对其施工进度、实际财务状况等方面都无法确切掌握,在税收监管上容易造成漏洞,带来了偷逃税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二)纳税时间的不确定性按照现行营业税的规定,建筑服务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书面合同上规定的付款日期或是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或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此外,纳税人用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劳务,那么纳税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情况下, 建筑服务行业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采用预付款的方式,余下款项在合同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二是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竣工后进行清算,这两种结算方式都会导致税款征收波动较大的发生。工程前期,建筑服务企业只有大量的增值税进项,没有销项,造成企业无税可缴的情况;工程后期,正好相反,建筑服务企业有大量的增值税销项,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从而造成税务机关税款收入的波动较大。(三)税率的确定在税改过程中,建筑服务企业对税率的确定最为关注,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企业应纳税额的多少,较之前征收营业税时是增加了还是减少。而对于税务机关来说,税率过低,减少了税收收入;税率过高,企业具有抵触情绪,不利于征管工作的顺利展开。因此,设定一个合理的税率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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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核定征收,需要注意那些方面?

即使在世界范围内,如果说到建筑行业的发展,国内可以说是舍我其谁。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也面临着成本不足的问题。那么该如何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来看看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吧!

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核定征收,这些您要多加注意!

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在实际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面临很多因素的影响。因为有生产活动就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风险,因为有了这些因素的影响,所以就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

因此,施工企业在执行税收筹划工作中普遍存在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不足的现象,相关员工对国家税收政策改革的认识度不足,没有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变更措施,对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有一定的影响

(二)进项税抵扣问题

因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很多,在实际业务开展中资金投入量大,在我国全面执行"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后,很多施工企业的税负没有降低反而增加,是因为所得税扣除有一定的问题,税制改革前购买的设备进行所得税扣除不足,由于相关员工不合理分析税收政策,企业税负不断增加,企业税收筹划过于形式化,无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缺乏专业化的税收筹划团队

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当中,相关员工没有对税收筹划和纳税管理给予相应的重视度,认为税务筹划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了解税务、财务知识的员工就可以开展税务计划工作,专业化税收筹划队伍建设严重不足在施工企业内部,专业化人才和专业岗位执行税务计划工作不够,纳税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相关税务筹划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不足,对相关税制理解不足。

具体案例

一家建筑施工企业,500万高额无票成本无法解决,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总税负:500万*25%=125万,分红税(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200万,面对如此高的税负,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500万通过业务分包形式,合规无票成本为工程管理服务费、建筑服务费等,完税合规,税负:3.16%,500万利润,总税负降至15万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核定征收计税方式TL:133万/1024*36=52万,仔细阅读这句话

所得说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对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所需求,那么请联系我们穗易办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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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怎么做税务筹划

1、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50%,奖励企业75%到90%;2、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40%,奖励企业75%到90%;3、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二、分析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如何纳税筹划

(一)选择恰当的供应商。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综合税负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取得、取得多少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就要求从采购环节开始进行纳税筹划,慎重选择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若承接的项目采用一般计税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思路及方法

一、建筑行业特点对大部门建筑工程行业来说,税收行的无票支出的情况较多,主要体现在:1.劳务人员工资;2.采购建筑材料等物品;3.临时租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和车辆;而无票支出会导致该企业账上利润虚高,导致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