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等文件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根据购进农产品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按照一定扣除标准,核定出当期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7、加计扣除。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9%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方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凭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乘以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以根据供应商身份以及取得发票的类型可以分为以下4种情况: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且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认证抵扣即可,无需额外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要勾选认证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计算。 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扣除率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生产初级农副产品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扣除率为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深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扣除率加计1%,即扣除率为10%。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农产品,取得免税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比如从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处购进蔬菜取得对方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向农业生产者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自产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可以凭借对方到税局代开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扣除率依然根据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后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税率确定,生产适用9%税率的初级农副产品,则扣除率为9%,生产适用13%税率的应税商品的,扣除率为10%。 4、纳税人购进进口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直接购进农产品,凭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无需计算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职工食堂购进农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存在如下5种情况: 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从农户收购农产品,按照收购单位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实行核定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明确了具体核定方法。 后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大核定扣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