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加入创业潮的朋友们越来越多,很多朋友都会约上三、五个创业伙伴一起组建公司,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朋友们在注册公司时候所需要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产生。
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产生。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资质代办:新开公司怎样撰写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内容由法律规定,是法定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的记载应当符合法定格式和要求。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八项内容:1.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和市场主体的标志,是法人的名称。
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都必须有住所。
载明公司的名称和住所,是标识公司、确认其权利义务归属的依据。
公司经营范围。
这是指公司从事的行业、经营的项目的种类。
在法律上又称为公司的行为能力。
经营范围要依法经过登记,有些还需要依法经过审批。
载明公司经营范围是明确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界限,便于政府监督管理,也便于经营管理人员执。
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以货币表示的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的总。
公司章程中应载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数额。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自然人股东应载明姓名,法人股东应载明名称。
这样是为了表明哪些是本公司投资者。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问。
出资方式是指出资的种类,不论股东是以货币、实物还是无形财产作为出资,都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出资额是指各类出资的价值金额,应当以货币表示。
出资时间是指股东出资的年月日,在股东分期缴付出资的情况下,股东应当将各期出资的时间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公司的主要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主要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等。
这些机构要依法设置。
具体的产生办法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同时,这些机构的职权、议事程序和规则,也应依法在公司章程中做出具体规定。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也就是公司对外发生法律关系时,由法律规定代表其做出法人意思表示的人。
法定代表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按照本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章程规定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公司经理。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是约束公司行为及规范公司股东相互关系的重要文件。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以会议形式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除了本条以列举方式规定章程应载明事项外,股东会会议还可以规定其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般认为,法定的章程载明事项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由股东会会议另行决定记载的事项是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按照法律规定的事项记载完成以后,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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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资质建筑劳务公司资质条件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办理建筑劳务资质需要什么材料? (一)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八)办公场所证明;
(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建筑劳务公司注册有哪些要求? (一)技术负责人
在众多的建筑资质中,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一定年限的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但是劳务资质的标准较低,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以上资格或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资格,这两者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二)净资产
企业净资产至少达到200万,如果是新设立的企业,不必考核净资产。但是,如果企业是把劳务资质作为增项资质来办理,那么净资产应当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
(三)技术工人
技术工人是指拥有各项操作技能的建筑工人,需要经过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方可。数量方面,应当不少于50人。
(四)工作场所
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一点不必细说,一般在工商注册都会要求提供产权证和租房合同。
(五)现场管理人员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劳务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