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将职工安置费等有关费用从净资产中抵扣(国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以各种名义压低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将职工安置费等有关费用从净资产中抵扣(国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以各种名义压低国有产权转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