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酒类产品(如白酒、葡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取时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冲减"其他应付款"科目,没收时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净额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对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加收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对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冲抵,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收取时计算销项税和消费税: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如果期满不退,确认收入,那么相关的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其他应付款 押金-增值税-消费税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部分
贷:其他业务收入 押金-增值税部分
如果到期退还,不能确认收入,相关的消费税不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其他应付款 押金-增值税-消费税部分
增值税+消费税部分
贷:银行存款 押金
税务处理
收取时就要征税,逾期不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