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申请退税时限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抵缴税款规定
如果你觉得退税比较麻烦,也可以用应退税款先抵扣欠缴税款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退税资料
请需要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在前往税务机关办理该业务时,一定要携带以下资料:
先看看误收多缴退抵税的
必报资料:
(1)《退(抵)税申请表》,非自然人需加盖公章;
(2)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复印件;
(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
条件报送: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申请退税时应书面说明理由,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
增值税申报表跨月更正需要带什么增值税申报表跨月更正需要带什么①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各2份;②税务登记证原件(查验后退回).预缴的增值税怎么填纳税申报表填到预缴税额栏,抵减本月应纳税额,抵减后的税额为本月应交税额.一般纳税人一般在税务系统预警的时候需要预缴增值税,一般按照行业税负来预缴,即销售收入*税负-原来缴纳的增值税.【表单说明】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3.第3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3.第3列"预征率":填写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增值税申报表跨月更正需要带什么?因此就算跨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发生了错误,需要更正,也可以带齐相关资料及时去税务局更正,不是任由错误继续下去,认为已经抵扣税费就不管它了.要是这些错误不管不问,将来造成的危害会更加严重.。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所属期填报错误跨月怎么办增值税预缴表填错所属期可以修改,只要在申报期的期限内修改即可。
修改时,你可以直接到国税大厅作废申报表,回来后再次申报就可以了。
增值税申报表跨月可以修改,附列资料二填写错误也可以到办税大厅窗口去更正。
网上修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的申报属期操作流程: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非按期申报】模块时,系统默认的“申报月份”是当前月份,且“税款所属期”在申报表内是无法修改的:如果需要申报的是其他月份,可直接点击“申报月份”进行选择。
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的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