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但他们有大厅工作人员,到那问一下,一般不会丢的,凡是去国税局的人素质还是很高的,发现了会告诉大厅工作人员的。
未开发票弄丢了怎么办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然后重新申领。
还没有开具的普通发票遗失的,企业需要先尽量去寻回。
对于确实不能寻回发生丢失、被盗发票的,凭公安机关报案证明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发票管理窗口,对不按规定保管发票而发生丢失、被盗的纳税人,发票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
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我的公务员人事档案中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录用通知单》被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给弄丢了,怎么针对这类问题,其实没有必要很担忧,《公务员审批表》和《公务员录用通知单》只是用人单位对你个人的一种录用资格的证明,及时这两个表单弄丢了,也没有太大关系,你可以请求总局政治处的工作人员给你补办,关于你的录用资格鉴定,其实,在省委的人事档案里已经记录在案。
办理此类问题,不是手续问题,不涉及个人的录用资格问题。
所以,没有关系。
但是最好要求总局政治处工作人员,给你补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