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资质办理流程:一、申报对象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法定条件:1、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2、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3、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第五条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不合理负担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应取消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不合理负担。
已实施物业管理收费的,在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中应扣除已计入垃圾处理收费的相关费用。
各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保证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顺利实施。
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怎么办理首先去当地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如果没有此部门,也可以去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理。
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按以下流程办理审核合格后,现场测量渣土数量(地面以上实地测量,地面以下以图纸为准)和现场检查渣土运输车辆情况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签订渣土运输处置责任书,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证》和《渣土运输准运证》。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准予批准的条件:1、建筑垃圾清运的使用单位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2、 建筑垃圾清运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3、申请材料齐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