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营业额×5%计算缴纳营业税,以营业税为基数缴纳的7%城建税;以营业税为基数缴纳的3%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为基数缴纳的2%地方教育费附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餐饮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怎么得来的餐饮业营业税计算
餐饮行业,其主要内容是,从事该行业的组织(如餐厅、酒店、 食品加工厂)或个人,通过对食品进行加工处理,满足食客的饮食需 要,从而获取相应的服务收入。
涉及税种 娱乐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餐饮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额,是为经营餐饮业向顾客收取 的各项费用,包括餐位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餐饮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计算公式: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 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 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娱乐业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 33%.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五)个人所得税 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 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 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 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餐饮业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多少纳税法律主观:饮食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一)营业税饮食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1、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顾客在就餐同时进行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提供服务而在饮食价款之外另行收取费用的,应将这部分另行收取的费用单独记帐,并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凡上述单位的上述另行收取费用与饮食价款收入划分不清的,应对其全部收入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2、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3、关于纳税人经营烧卤熟制食品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饮食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当征收营业税。(二)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三)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四)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33%。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五)个人所得税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厨师个人所得税定额标准修改为:按餐厅级别、厨师等级分类定额。厨师应纳个人所得税月定额标准表单位:元/月餐厅级厨师级特级一级二级二级以下(含未定级中小餐厅)中级工755025高级工15630121999技师325250175125高级技师625475325275注:由于大部分宾馆、饭店附设餐厅属旅游服务业按星级标准分类,为了与饮食业分类一致,宾馆饭店附设餐厅的餐厅级别,按下列方法分级:四星级(含)以上,为特级;三星级,为一级;三星级以下,为二级。
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