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当地税务局的发函要求准备材料,次年可以重新核定管理类别。
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有哪些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的管理措施。
(一)对该类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除审核电子信息外,还应逐笔人工审核对应的原始凭证。
(二)该类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对其申报的出口退税,国税机关应使用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审核办理出口退税。
(三)该类企业属于生产企业的,对其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自产产品,国税机关应对其生产能力、纳税有关情况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退(免)税。
(四)对该类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外购出口货物或视同自产产品,国税机关应对每户供货企业的发票,都要抽取一定比例发函调查。
(五)国税机关对所辖该类企业,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出口退(免)税评估。
(六)该类企业自评定之日起,2年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我公司是湖北的一家四类外贸出口企业,由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难以报送纸质资料,能否申报出口退税?在疫情防控期间,你公司可以继续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包括四类企业在内的所有出口企业,均可通过无纸化申报方式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因此,疫情防控期间,你公司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等网上渠道提交出口退税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报出口退税,暂不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无误,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税,并通过网上将办理结果反馈你公司。
待疫情结束后,你公司应将纸质资料补报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予以复核。